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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一个人在一起无话可说并不可怕,特别是在两人都不知说些什么的时候。可怕的是另一种情况,那就是本来无话可说却偏要说,这种情况不仅不妙,简直十分讨厌,但其中也有例外,挑一个什么随便讲讲,不嫌烦的话,你就随便听听,当然不可能有什么新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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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次恋爱发生在十七岁暑假的最后一天晚上,那天晚上我读了一本美国畅销书,作者名为西格尔,书名叫做,那是一本中英对照读物,谁知竟让我走火入魔,英文那一半我几乎没看,一气读到夜里三点钟,合上书后流下了不值钱的眼泪。
第二天到学校报到后我就直奔位于六部口的北京音乐厅,想找一个又聪明又漂亮的学音乐的女孩当老婆,此种异想天开的举动说起来简直难以置信,不幸之处在于,我果真找到了。
那天中午我在街上的一个小饭铺买了三两饺子,吃罢直奔音乐厅,我兜里倒是有点钱,那点钱的来历是这样的,在我父亲交给我学费的一瞬间,我忽然一拍脑袋,对他说:“爸,我忘了,书费不是十五块,是二十五。”
我父亲抬起头来,用怀疑的目光望向我,我连忙补充:“可能是书涨价了。”
这样,我得到了在当时的学生来说相当多的一笔钱。
从中午开始,我站在音乐厅门口,把那个月要演出的场次和剧目记得倒背如流,连我从没听说过的指挥之类都没放过,六点半左右,人开始来了,我坐在靠边的台阶上,等着我心爱的老婆到来,事情的结果出现在我当晚写的日记中。
“前来欣赏钢琴独奏的人中,漂亮的单独前来的女孩竟然一个也没有,无法下手……整个下午连同晚上,我就像一个货真价实的社会渣滓,在音乐厅门前的停车场上荡来荡去……
我感到无聊……我很紧张……花了一块钱买了香烟和汽水。……第一句话该怎么说一直没想好……门卫可能已经注意我了……“
但不要以为这样就可以拦住十七岁的我,十七岁的我,朝气蓬勃,头脑会因一段被称之为感人的文字而发热,心也会为某种被称之为浪漫的情感所激动。所以,第二天放学后,我又去了,结果再次失望而归。
失望而归的结果当然是欲罢不能,不肯死心。十七岁的我认为,文字与现实同属存在,而且一样有效,一样可靠。显然,那个十七岁的我荒谬绝伦,不可理喻,但十七岁是个厉害的年龄,厉害之处在于,敢于想象的同时,也敢于行动。
于是,第三天,我照常出动不误。
同样的过程持续了大约有三个星期,每天放学后,我都跑到音乐厅门口孤独地等待着我想象中的老婆,她多次出现在人流中,叫我一次次产生出难以名状的激情和想象。大多数时候,她和一位我认为不适合作我老婆的女孩结伴而来,令人沮丧。
从第三个星期开始,到音乐厅门前等我老婆这件事终于成了我的执拗行为,如果我不能从人丛中把她弄到手,那么我会一辈子站在音乐厅门口,我想在当时、在这件事上我是下了决心的。
在那个门口呆久了,我竟然发现了一个可以和人说话的机会,那就是卖望远镜。我在西单花了六元钱买了四个望远镜,当天晚上就卖光了,赚了四元钱,再往下一天,我卖掉了十二个,一直到那个学期结束,除去花销,我竟然净赚了三百二十四元钱,在当时,这可是个大数目。
来音乐厅听音乐的漂亮女孩并不是很多,其中一些是固定的,我给她们分别编了号,起了名字,可惜的是,我老婆并不在名单之列。
名单中有一个女孩,排在第四号,眉心有颗美人痣,是个粗心大意的人,因为她每隔几次都要到我这里来买一个望远镜,也不知她要那么多同样的望远镜有什么用,总之,她给我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