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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她一概不丢,哪怕是杨益穿过的一件汗衫,他离开的时候没有带走,余静书想,这汗衫还很新,可以当睡衣穿。穿着杨益的汗衫在家里活动,衣衫上似乎还留有他的体味,人却走了,不再回来。这感觉多少是有点辛酸的,但余静书偏偏要逼着自己接受这种感觉,好似越能承受男人在家里无处不在的影子,越能表示她对男人的忽视与不在意。好在这个男人还算没有完全丢掉良心,他把房子留给了余静书,毕竟她要带着儿子生活。至于他,只身离家,寻求他的爱情去了。

    余静书心里就是这么默默地想的,只是在人前,她总是平静地分析:杨益很幼稚,至少他诚实,当他有外遇的时候,他做不到像别的男人那样“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他无法承受两个女人占有他的生活,这说明他还纯洁,所以,我决定,成全他。

    余静书的分析显得十分理性,也似乎是在表示,她是理解杨益的。当陈彬听说余静书已经离婚并询问关心她的现状时,余静书就是这么向陈彬陈述她的离婚过程的。说这些话的时候,陈彬正坐在她面前玩弄着一支咖啡匙。陈彬是她的高中同学,大学毕业后到荷兰留学,学成回国后在一家外资企业当高层管理,属于高级白领,为鬼子干活,每月领着鬼子发给他的不菲的薪水,小日子过得既滋润又紧张。他有一个女儿,刚出生不久,那时候,他正当着一名幸福的新爸爸。新爸爸陈彬到余静书所在的小城,是因为一家企业邀请他开发一种节能产品。这次偶然的会面,让陈彬这个新当上爸爸的男人走上了偏离原来生活的轨道。那时候,余静书刚离婚半年。

    他们坐在蓝山咖啡馆,幽暗的空间,清悦微弱的小提琴旋律隐约可闻,桌上的瓷花瓶里插着一支新鲜的郁金香。这环境,让余静书忽然产生一些浪漫的怀想,仿佛又回到了学生时代,用甚少的生活费去咖啡馆奢侈地泡上一夜,心里有些内疚,却充满了幸福感,然后吃一个月幸福的咸菜。

    她想起二十四岁的那个冬天,杨益第一次请她到红房子西餐厅吃饭。那一年,他们刚开始工作,他们从来没有到高档饭店消费过,更不要说西餐。热恋中的年轻男女决定要到红房子去吃西餐,仿佛是一个成人仪式,自己有了到饭馆吃饭的决定权,并且也有消费的能力,他们便是成年人了。结果,这一成人仪式花掉了他们半个月的工资,吃了一些很硬的面包,酸酸甜甜的菜,口味奇怪的奶酪和一尝就犯腻的奶油白脱。最后的结论是,西餐不好吃,还不如以前大学校门口的排档,酱爆螺丝、排骨年糕,奢侈一些的,买一只烧鸡,那是过节的时候吃的,或者父母给生活费的第一天,往后的一个月日子将会过得越来越惨淡。然而,红房子西餐厅的这一餐尽管价格昂贵,但高雅的环境和人们压低了嗓子说话的情形,还有吃饭时用的刀叉餐具闪烁着冰冷而清丽的银色光芒,这些都让余静书有恍若隔世的感觉。那时刻,她相信,她已经是一个成年女人了,她有权利谈恋爱、结婚、乃至做一切成年女人可以做的事情。成人仪式终于起了作用,就在这个星期的礼拜天,余静书让杨益提着水果补品去家里见了自己的父母,做了多时地下工作的新姑爷终于见了丈母娘。

    上海女孩子的父母大多没有重男轻女的封建观念,余静书的婚事办得甚至比她弟弟还要讲究。结婚前,女孩子的父母多半会挑剔一番,再感慨一番、幸福一番,然后开出种种条件,比如房子、车子,比如电器、存折。然后,便委委屈屈地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了书上经常说的“那个幸运的臭小子”。

    不知道杨益是否感觉到了自己的幸运,总之,日子过得也算平静,没有什么吵闹,发生矛盾的机会不多。余静书是一个知书达理的人,杨益常常想,别的男人要忍受女人的唠叨,他不用。有一次坐出租车上班,杨益听到车里的电台正播放男性专题节目,主持人插播一个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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