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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二·倘若我叫七喜·饶雪漫
到他亲口告诉我这一切,并跟我提出GAME OVER。

    他公开真相的原因不是有愧于我,而是,他忽然厌倦了。

    "没想象中刺激。"他说,"他们都说你难追,而我不过使了三成力。"

    "你有没有爱过我?"我哑着嗓子问他。

    "有。"他说,"最初那会儿,你确实迷人。"

    "你在开玩笑吧?"我做着可怜的垂死挣扎。

    "方若虹,何苦呢?"他看着我,一字一句,仿佛充满不解地问,"我以为你是玩得起的那种人,不是吗?"

    我发誓,如果那一刻我手里有刀,他已经死了一万遍。

    两个月后我在一个博客上看到他的照片,不是他一个人,是他和某女的合影。那个女人是阿毛的表妹,他们靠在一起,笑得甜甜蜜蜜。

    我输得这样彻底。

    毕业之前,我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我拒绝了好几家大公司的OFFER,决定用半年时间去旅行。

    是我忽然觉得累了吗?我不晓得。然而四年来辛苦兼职的积蓄已经足够我休息半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我甚至变卖了几条以前某男友送我的限量版名牌手链以备不时之需。出发前我没有和雷大义打招呼,只给我仍然单身贵族的老娘发了条短信:"已出发,勿念。"

    我的计划是先取道四川,然后走公路入藏,在西藏过完藏历的新年,然后翻越高原,将行程终结在尼泊尔。

    其实选择这条路线的唯一原因,是我听说这么走很危险。不仅要遭受一场场剧烈的高原反应,闹事的僧人、黑店、甚至过境时不晓得哪国的游击队,都可能在我毫无准备的时候要了我的命。

    我不晓得我是在和谁较劲。

    就算是不得好死,也不能死给那些等着给我收尸的人看。

    当我开始准备旅行的时候,才发现我完全是个新手。我不知道怎么办护照、怎么办签证,不知道怎么找到便宜的旅馆,甚至不知道旅行有什么必备用品。

    当我最终弄明白这一切,夏天已经来临。当我看着我的一身装备,忽然发现,那一双登山鞋,配着我拉风的短裙,怎么看怎么不顺眼。

    我还是穿着我九寸高的高跟鞋义无反顾地踏上了旅途。

    我不愿意承认,我所做的这一切,是为了忘记雷同。

    那样一个卑鄙的人,根本不值得我去忘记。我的旅途一帆风顺,高跟鞋给我带来艳遇无数,大巴上,只要我皱一下眉头,自有男人愿意来背过我的大包;在旅馆好几个背包客争着为我买单,我坦然受之,不为所动,每天晚上把自己房间的门闩得紧紧的。

    在你摔倒的时候第一个扶你,天热的时候给你买喜欢的冷饮。

    或许有数不清的男人愿意为我做这些。但我渴望的,却是永远不会再向我伸出的一双手。

    甜言蜜语全都是狗屁。

    让我有点失望的是,旅途远不如我想象的艰险。最惊险的经历大概是在拉萨,我走在街上忽然被一个黑黝黝的藏族汉子拦住,嘴里嘟嘟囔囔地不知道在说些什么,我听了半天才明白大概的意思是:"美丽的姑娘,我看上你了,我家里有数不清的牦牛和绿松石,做我的女人吧,我会让你一辈子什么活都不用干要什么有什么!"

    我瞥一眼他挂在腰间的一尺多长的藏刀,吓得魂飞魄散。

    "Sorry, sorry,"我急得讲英语,"我已经结婚了,那个,那个是我老公,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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