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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间离
蔡东萍的询问。关于她的弟弟意图将仁里胡同三号院赠予金葵并且已经将这一意图推进实现的情况,蔡东萍的反应之强烈之恶毒,远甚于她那位被称之为孙姐的助手。李师傅听着她气急败坏地大喊大叫,他只能把求询的目光投向孙姐,而这个时候的孙姐,比她的主人反而镇定沉着。

    蔡东萍的歇斯底里一直持续到她的律师匆匆赶到之后,在律师到达之前,李师傅已经走了。律师费了好半天力气,才从蔡东萍怒不可遏的叙述和孙姐偶尔插入的补充中,知晓了高纯立嘱的事情。

    律师也吓了一跳,因为他很清楚,蔡家现在的核心财产,非仁里胡同三号院莫属,而高纯立嘱所要处置的财产主体,正是这座价值亿万的深宅大院,也难怪蔡东萍如此戳心戳肺,难忍难容。

    在蔡东萍概念上,仁里胡同三号院虽然由她父亲指定给她的弟弟继承,但父亲去世前又在一份口述遗嘱的记录上签了字,这份口述记录规定,她的弟弟一旦死亡,一旦身后无嗣,这座寸土寸金的院子,将由蔡东萍一人继承。为了保证这份“祖产”能够继续留在蔡姓手中,这份口述记录在数月之前经过姐弟双方的律师协商,已经达成协议,而身为弟弟高纯法定继承人的弟媳周欣,已书面同意放弃了对三号院的继承权。基于此,她的弟弟实际上是无权决定这个院子由谁继承的,就算他已经立了遗嘱也没用。但出乎蔡东萍意料的是,她的律师对这件事的口气,却远远不如她期待的那样肯定。律师甚至还带来了那份口述记录和当初蔡家姐弟及弟媳三方协议的副本,也许他现在才发现,这些文件有一个当时被忽略的缺陷,那就是针对性过强,它们只针对因高纯死亡而出现遗产继承的情形时,对三号院的继承安排,只针对当时认为的第一序列的唯一继承人,也就是高纯的妻子周欣,而做出的安排。从法律上说,蔡百科口述遗嘱的记录和三方后来达成的协议,并不能排除三号院现在的所有者高纯以其他方式处置他的这份财产,比如:捐献,比如:赠予。

    蔡东萍听傻了,想驳斥律师,却无从措辞。她结结巴巴地试图否定:“怎么可能,怎么可能……”其实只是一种乱了方寸的神经反应。见律师以沉默对之,她的情绪不禁有点失控。

    “你说我父亲的口述遗嘱有缺陷,那你怎么不早说?那份遗嘱当初不是你记录的吗?后来和他们达成的那份协议也是你起草的,你现在又说有这缺陷那缺陷,有这么多缺陷你怎么不早说!”

    蔡东萍开始指责律师,律师当然强硬推诿:“当时是你亲自去问你父亲的,我只是在场做个记录。你问什么你父亲答什么,你父亲答什么我记什么。那份协议也是按你的意思起草的。你说你问过医生了,你说你弟弟活不长了,而且肯定不会再有后代,他去世后唯一能继承他财产的只有周欣。当时你也没想到你弟弟病成这样了还有精力有本事泡上一个小保姆,还能把这么大一个宅子送给她当礼物。”律师一口气说完这一大串理由,顿了一下,才说了结尾的话:“我也没想到。”

    蔡东萍气疯之际,任何迎其锋芒者,皆为发泄目标,仿佛这件事情总要有人领罪似的:“你是律师,你就是专吃这碗饭的,这些事你就应当想得到的!你刚才还说,财产处置的方式多了去了,什么捐献啊赠予啊,你既然都知道为什么当初不写上!”

    律师也气疯了,但律师气疯了也还是律师,也还能大把地讲出道理:“对,我是律师,我只能根据正常人的逻辑去推测事情,我只能根据社会常规去判断未来。把上亿的东西送给一个小保姆,这是一个正常人能干出的事吗?”

    “他知道自己快死了他什么事干不出来!他知道反正他死了他老婆也得不到那个院子了他什么事干不出来!你早应该想到的……”

    “我想不到!我是正常的人,我又没快死,我怎么知道快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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