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麦麦德的孩子
的非洲黑咖啡,在舔去了甜蜜之后,苦得你发慌。你别笑,我哪懂得什么哲学,哲学不是我这种人能谈的,也不是一个女孩子该谈的,对不对?我只是打了一个比方,用这种方式先谈谈自己,也许就说明我还是很正常的吧。
真的,我再说一遍,我不是一个问题女孩。你也别拿什么问题来难为我,更不要让我接受什么心理测试了,发问卷、填表格,诸如多大年龄、什么血型、属于哪个星座、有何特长、暗恋偶像、是否失去过贞操等等等等,那完全一个傻瓜的感觉。当然,我晓得我们现在就是一个傻瓜的世界,对不对,到处是傻瓜相机、傻瓜飞机、傻瓜明星、还有傻瓜的男孩和女孩。就连奔四十的男男女女都自称“男孩”、“女孩”,嗲得让人发腻。满世界都是傻瓜,可傻瓜堆里也就一个家伙是伟大的,那就是阿甘,也就是所谓的弗雷斯特?冈普。这是我们亲爱的英语老师宋小豆告诉我们的,她说,是弗雷斯特?冈普,而不是阿甘。她还是我们的班主任,经常用中英文夹杂着骂我们是地道的傻瓜,却出不了一个真正的冈普。她随手在黑板上写了一行英文,我现在还记得那些洋码儿,因为这是她对我们的梦想,ForrestGump,她说,是冈普,冈普现在都成了天才的别名了。她冷冰冰地说,不要怪我骂你们是傻瓜,我是做梦都希望高二?一班出一个冈普。
哦,可我真的不想成为冈普,或者那个更为知名的阿甘。我也不喜欢跑步、打乒乓,或者捕鱼捞虾。他的绝活是跑步,可是他跑那么快有屁用呢,他爱的女人还不是赶在他前头死掉了。我就算是傻瓜吧,我也想做个正常的傻瓜。正常的傻瓜就是傻瓜,跟天才又有什么关系呢?
是的,我就是一个正常的傻瓜,就读一所最稀松平常的中学,每天以无所事事打发漫长的时光。好在我的运气不错,期末只有两三门功课需要补考。这就是说我还算规矩,没有傻到逃学旷课,背了书包学三毛大街小巷去流浪。我说的三毛是头上只有三根毛的小叫化,不是你们喜欢的那个长头发女人。她的书我没有读过,写字的书我读起来都累得慌。我过去只喜欢漫画、连环画、卡通片,现在甚至连这些东西都放到一边去了。在这方面,我没有什么毛病,到了什么年龄就该用什么年龄的方式来说话,对不对?前年我在贵州遇见一个东北女孩,她满口半生不熟的贵州话,我说你搞什么名堂,是东北人就说东北话嘛!这一回她是说了东北话,就是赵本山那种哭兮兮的东北话,她说,咋的呢,走啥山上唱啥歌儿呢!我一下子笑起来,笑得半死,我想起课本上毛主席的话,叫做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我就说,真他妈有意思,你简直就是打东北腔的毛主席啊!她笑起来,用贵州话说,啥子格毛主席嘞,我是正常的女娃娃嘞。
哦,你听,我们都是正常的女孩子啊。但有些家伙偏偏说我不正常,就因为,我喜欢的东西是刀子。
哦,一开始我就说过了,我的吉祥物是刀子。仅仅是刀子。可在一个所谓正常的世界里,女孩子是不配喜欢刀子的,你说对不对?可我也真是没有办法了。像我这样的傻瓜,是啃着连环画长大的。我最怕别人跟我罗嗦什么琴童、画童,还有贝多芬、莫扎特、毕加索,我们哪配提他们呢,提了都是糟蹋圣人啊。我读的第一本连环画是阿拉伯的故事集,勇士麦麦德为了向人证明他的勇气和诚实,就把一把刀子插在了自己的脚背上。那只光秃秃的赤脚塞满了满满一页的画面,连刀把都冲到画框外边去了,血顺着刀刃往上冒,把寒冷的刀子都烫弯了。我觉得那刀也像穿破了我的血管,把我的全身都烧烫了。从那个时候起,我就喜欢上刀子了。
勇士麦麦德,又叫做沙漠中的麦麦德,他骑着单峰骆驼,披着长长的白袍,打家劫舍,杀富济贫,明明还是很年轻的男人,眼睛里却全是苍老的感情。我要是能听到他的声音,一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