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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靴子和拳头
    我的故事讲到这里,其实就差不多该说剧终了。这类上学、放学、斗殴、打架的狗屁事情,哪一拨中学生都相差无几。你听多了,也觉得无聊透顶极了吧?真的,真的很没什么意思的。不过,有什么办法呢,我们就是这么没意思过来的,你让我讲,除了这个,我还能讲什么呢?老师、校长、班干部,从小就在给我们归纳意义,就像归纳一串数字的方程。可我们还是不晓得,什么才是有意义?我曾经请教宋小豆,就是我不断提到的班主任,请她举例说谁的生活是很有意义的?她一口气用中英文举了很多名字,可所有的名字都是死人,或者远天远地的人。我没有追问她,那么您呢,老师?这个问题会让她尴尬的,除非她只用英语回答,回答了等于不回答。

    我还请教过一位历史老师,他是前来应聘试讲的男人。我说,某老师,对不起,我不知道您姓什么,你们讲的历史怎么全是那么有意义啊?历史真的是这样吗?一千年之后,人们看我们的历史也是很有意义的吧,可我怎么觉得很无聊?

    那位某老师沉思了一小会儿,他说,我用一小时讲了一千年的事情,这些事情当然都很有意义啊。不过呢,被减去这一小时的一千年,可能真是很无聊,所以它们就被忽略了。其实你比我乐观啊,你的生活,我的生活,我们的生活,你还在指望它们进入历史呢,是不是?然后,某老师笑起来,他说,你问了一个很幼稚的问题,也是我听到的最可爱的问题。

    后来,某老师就再没有出现过,因为他没有通过试讲,也就没有被聘用。他永远从我的视线中消失了,他本来就属于注定要消失的人。

    当陶陶死命一脚踩上金贵的脚背时,金贵惨烈的喊叫就像刀子一样,把我们的心肺都捅破了。对于那个寂静的正午来说,这一声惨叫,这两个男孩,都成了让我们铭心刻骨的主人公。但是,在我给你讲述这一切时,这一切都已经过去了,就像沙从麦麦德的指缝中流下去,再被风吹向四面八方。麦麦德说,让沙子留在沙子中吧……

    我不懂麦麦德的意思,但我还是记住了这句话,因为我的无知,它显得更有意义,可以让我去琢磨一辈子。哦,请你一定不要笑话我。当然,笑话也无所谓。我现在越来越爱琢磨事情了,包括那些已经成为沙子的事情,比如,在陶陶突然一脚踩上金贵的脚背时,那扇阴暗的后门里真有一个女人的身影么?如果没有,她为什么会出现在我的记忆里?如果有,为什么所有人都没有看见她?

    噢,你急于知道陶陶和金贵之间的结局吧,好的,好的,我这就告诉你。我不是有意卖关子,因为结局就在我心里。它搁在我心里的时间太长了,已经陈旧得像缩水、风干的豆腐了,没有一点的新鲜,碰一下都会成为碎屑,粉末,没意思透顶极了。当然,我也晓得,每一个初次听到这个故事的人,它都是扣人心弦的。好吧,我这就接着讲下去。

    陶陶朝地上啐了一口带血的唾沫,突然就一脚踩在了金贵的脚背上。那一脚踩得太他妈的狠劲了,金贵惨叫一声,弯下身子去,徒劳地要去捧起自家的脚背。其实他的惨叫并不强烈,听起来甚至就像是鸟的叫声,但千真万确是痛苦无比啊。他的腰还没有弯到底,陶陶又已经飞起一脚踢在了他的腰杆上。金贵倒下去,滚了几滚,左手在地上一撑,迅速就站了起来。但他已经站得不那么挺直了,有点费劲才能维持住平衡了。但是,陶陶哪等他站稳呢,陶陶照准金贵的左手又踢了一脚。这一脚快得就跟闪电一样,闪电是什么,你没有听到雷鸣,闪电就已经从天空划过了。这一脚,传回来卡吧地一响,把金贵的左手踢得几乎骨折了!这一次金贵倒地时发出了轰隆隆的声响,他的左手如同被挑了筋的大象耳朵,无力地摊在街面上。陶陶跨上一步,把靴底压在它的上边。这一回,要比收拾包京生利索多了。陶陶的呼吸是均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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