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一营生。在文字的主场上竞技,我尚能较为自在、有效地捕捉词语和文脉,赋予它们轮廓——这毕竟是我的职业。理应以这种方式去把握的东西,倘如换作在万目睽睽之下高声诉说,我便切切实实地感受到,有一种重要的东西从中零落而去。我恐怕无法认可这样一种剥离。在现实生活里,也不想让自己的脸庞成为公众之物。我不喜欢走在路上时,素不相识者向我打招呼。这才是我不愿意在众人前露脸的最大缘故。
然而用外语去组构发言稿,语言赋予我的选择范围必是有限——我喜欢阅读英文书籍,却极不擅长英语会话,恰恰如此,我反能安闲自适地登台,心想:反正是外国话,有啥办法?这是一个意味深长的发现。准备起来自然很费时间。必须将长达三四十分钟的英语讲稿一字不漏地装进脑子里,然后去登坛演讲。逐行逐字地照本宣科,必无法将生动的情感传达给听众。得挑选易于听懂的词语,为了让听众身·l5轻松,还得加入一些笑料。要把我的人品与为人,巧妙地传达给对方;要让听众全神贯注地倾听我的发言,哪怕只是暂时地,也得让他们成为我的朋友。为此,我反反复复地练习演讲方法。诚然费时耗力,却会在其中发现某种感触,觉得自己在向新的东西挑战。
我觉得,跑步时很适合背诵演讲稿之类。一边几乎无意识地迈步,一边在大脑中依序排列词语,检验文章的节奏,设想词句的韵律。就这样,一面将意识放置于别处,一面放脚奔跑,便能毫不费力地以自然的速度奔跑很久很久。只不过,在脑子里自说自话,有时一不留神做出表情、摆出姿势来,从对面跑过来的人便一险莫名其妙。
今天跑步时,我看见一只硕大滚圆的黑额黑雁,死在了查尔斯河的水边。还有一只松鼠,死在了树根下。仿佛是深深地睡去了一般,它们死了。从表情看去,它们只是静静地接受了生命的终焉,并非不像从什么中解放出来。此外,在河边的赛艇库房左旁,一个身穿肮脏衣服的流浪汉,推着一辆购物用的手推车,正在放声高唱《美丽的美国》。这究竟是坦率的、发自内.i5的歌声呢,还是一种深深的挖苦?作为一介路人,我未能分辨明白。
总而言之,日历翻到了十月份。转眼间,一个月便过去了。严酷的季节已然逼近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