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0
著名饭局,从最后的晚餐,到鸿门宴,从蒂凡尼的早餐,到涂佛之席,更有精神病一样的石崇宴客,我想之后应该还要加上一个思南公馆的晚宴。
宫洺抬起头的时候,终于看到了我们。昏暗的灯光让他有一点不确定,特别是正对着他的人是唐宛如,我想他在开始的几秒钟,一定觉得自己产生了幻觉。但崇光举起手,冲他轻轻地做了个手势。崇光站起来,他可能需要走过去打个招呼,他低头用目光询问了一下我身边的顾里,顾里点点头,然后转头也示意我。
我在顾里的示意下,拉开椅子站了起来。
短短十米的距离,我不断地调整着自己的心态。这个世界上永远存在着一些绝对让你举步维艰的路途,几米方寸之地,就足够要了你的老命。比如走上绞刑架的最后一段台阶,比如登基加冕时王座前的七步石级,比如婚礼殿堂的那一段如血的红毯。
宫洺和顾准,在我们走过去的同时就已经礼貌地拉开椅子站了起来,南湘背对着我们,她看到宫洺和顾准的动作时,没有回头看我们,而是立刻毫不犹豫地放下刀叉,将餐巾从膝盖上拿起,轻轻地放在桌上,然后她礼貌地起立转身面朝我们。看到我和顾里的时候,她没有任何惊讶。我看着优雅而美艳的她,心里滋生起忌妒。我翻遍了那么多本《西餐礼仪》和《社交礼节大全》,被里面各种条条款款弄得头晕脑涨——看见什么尺寸的盘子则需要拿起第几把叉子;就算同样是主菜,你也有可能遇到无法分辨肉类刀和鱼肉刀之间的区别的窘境;看见带气泡的矿泉水,就应该先吃哪道前菜;将餐巾按照几分之几对折后放到膝盖上;和顺时针位置的人聊天与和逆时针位置的人聊天应该怎么交换或者摆放手上的刀叉……
但是这一切,都仿佛是与生俱来的本能一样,被南湘演绎得完美极了。
我不相信。
我不愿意相信。
我不愿意相信这个从小和我一起长大,在弄堂油烟四壁的几平方米公用厨房里端着盘子披头散发地用筷子或者双手吃饭的丫头片子,此刻像一个熠熠闪光的摩纳哥公主。我甚至看不出她身上那件衣服的品牌,那个哑光丝缎般的质地不可能被她从ZARA或者ty或者顾里一样,可以随心所欲地从公司的拍照样衣里面偷东西。
我的内心虽然没有烧出蓝幽幽的明火,但却早已膨胀满一片沸铁般的红热。
我无法像顾里和崇光那样,若无其事地和大家寒暄。崇光已经换上了那张代表陆烧的标准面容,大部分时间讲英文,少部分时间说普通话。顾里也一样,是那张标准windows开机界面一般万年不变的脸。
我跟不上他们的谈话,说到底,还是我的道行不够。我能做的只是勉强维持着我脸上的微笑,尽量不让自己像一台焚化炉一样当场烧起来。相信我,仅仅只是维持着平静的笑容,也已经是我修行的极限了。
宫洺听说今天是庆祝唐宛如搬家时,他转头自然而然地交代南湘再要一瓶酒,送到我们那边餐桌——这就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这个场景仿佛一个破冰用的凿子,瞬间将我勉强维持在临界点的冰壳凿出一个大洞,我没有忍住,脱口而出:“宫先生,今天Kitty不在,还是让我来吧。毕竟我对您比较了解,南湘什么都不知道呢。”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我潜意识里想要抓住些什么,霸占些什么。就像一只突然被别的动物闯进领地的猫瞬间竖起背毛一样。我轻轻拉了拉自己衣服的下摆,让我身上的褶皱看起来少一些。我很痛恨自己穿了一件藏蓝色的毛衣就出门了,这让我看起来像一个大风大雨里送快递的。
“不用,就让南湘去吧,今天这里也是她定的位子。”宫洺若无其事地说着,他甚至没有从和顾里崇光的谈话里转过头来,他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