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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味的事,因为它不会给你任何压力,你大可不必为了一双名牌靴子再去买名牌的裙子名牌的衬衣,你可以穿35元一条的破牛仔裤,可以借穿男朋友的毛衣,你将以佻的形象显得奢华,因为你的靴子虽然贵重却被你用最轻视的态度做了安排了。要知道,在穿着中,姿态是最重要的。

    姿态便是你对你拥有的物质的态度了。一女友,非常痛恨别人视她为富婆,不开心的原因,就是她的品位气质受到了质疑。可是她整身穿着每件都很贵,包包也是显著的名牌,给人的感觉自然不如那些来历不明的混搭产品神秘了。我把她的旧衬衣翻出来,跟皮衣搭到一起,再挑一条夏天的布裙,她顿时显得“穷”了一些,同时也年轻了几岁。香奈尔怎么说的——富贵使人苍老。要记住哦。

    有一种美,就像隐士,在人群中自甘沉没,然而,却总有那么一天他们会必然地浮出时间的水面,因为他们的存在仿佛就是为了给人以启示,让你懂得什么是无尽的时间无法埋没的永恒。

    那时在读中学,学校里相传有个女生得了一种叫做“美人症”的病。听说她将因为越来越美而在28岁那年死去,完全就是因为太美丽而死去。

    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世上竟有这样的病,对年轻得过分的中学生来说,28岁遥不可及,而那病症又实在唯美浪漫得出奇,实在没有什么可悲哀的。学校里除了学习标兵以外所有女生都希望能够在28岁死去,都希望患有这种不治之症吧。

    其实,那个得了“美人症”的女生,不论用过去还是现在的眼光,都很难形容她的美丽,或者她是否美丽。但是她周身带着的氛围就是会吸引所有人的目光。大家很难看到她,偶尔看到,周遭都会安静,低年级的女生会窃窃私语:“就是她,就是她。”她的眼睛总是看着遥远的地方,仿佛没有见过她笑,没有听见过她说话,身边也没有女伴,不做课间操,当然,她身患重症,这也说得过去。她实在没什么突出的优点,可就是她,让人懂得:美,令人肃然起敬。她穿过一件孔雀蓝的丝质衬衣,那种蓝实在是不适合少女,华贵而忧郁,但是却很诡异地适合她。以后只要有人提及她,我脑海里就是一片孔雀蓝。她从不出席校友会,就像真的已经在28岁那年死去了一样,同学们偶或提到她,都会将一些传闻编得越来越像传奇。其实,毕业后见到过她一次,在飞机场的候机厅里,在人群中一眼就将她认出,她几乎没有变化,很安静地在寻找着一个座位。那一刻,读书时因她而感受过的那种气氛立刻又弥漫开来……没有人说过她是校花这样的词,校花是对另一类女生的称呼。而她,在那个没有偶像剧没有流行歌曲的年代,她对当年的我们到底意味着什么?人类对美的神往是与生俱来的,教育不就是把本能中那些美好的天性变成一种文明的习惯吗?所以,那所比清华还要老旧的学校一直是我心中最敬重的地方,因为它居然有底蕴使“坊间”产生那么有天赋的想象力和有唯美主义色彩的传说。直到今日,每想起“美人症”一词便不禁莞尔。

    真正让人防不胜防地感到美的,是直觉与不自觉相交织的,不明确但无法否定的,这就是所谓的明星气质吧。在《卡萨布兰卡》里,当英格丽·褒曼第一次走进里克酒店时,她的美很自然地受到了所有人的致敬——“小姐,你是这个地方历史上接待过的最美丽的女人。”一个逃亡中的女人,一心想要的就是能获得生存的通行证,她可不是来寻找崇拜者的,但是,没有办法,她就是美。《西西里岛美丽的传说》里,莫妮卡·贝鲁奇只要出现在小镇的街上,小镇上的居民就好像中了魔咒一样被她的美所定格……再推后一点,玛格丽特·米切尔在的开篇的那一句——“郝思嘉小姐并不美丽,但十分迷人。”就此将一个在文学史上屹立不倒的角色根置到全世界女人的心中,然后又被费雯丽演绎得无以复加。这些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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