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
,艺术家是成不了事的。不过他的故事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仍然是胭脂路的传奇。后来,想当作家的边峰想发掘高启的故事,有一段时间天天与我泡在一起打听高启的事,把我烦都烦死了,我差点叫我的小弟们揍这家伙一顿。
我之所以成为一个混混——当然,我现在是企业家——与高启早期的帮助密不可分。因此,每年这个死鬼的忌日,我都会为他上一炷香,一炷很特别的香,而且在那天我绝对不会行酒色之事。
我比高启晚毕业一年,此时的神州大地已经进入了市场经济阶段,街上突然很流行一种踩脚裤,女人们无论老小胖瘦都穿着这种紧贴着大腿的裤子在街上走来走去。无所事事的时候我和高启会坐在他的摩托车行门口看街上的这些女人们。高启披散着艺术家一样的头发说,这种裤子是喇叭裤的一种巨大进步。我认为高启的话有一些哲理的成分。
母亲任红霞也买了几条这种踩脚裤天天穿着,秀出她修长的大腿。我发现在任红霞身上有了一些细微的变化,她的气色比以前好了些,而且正在做一种什么健康摇摆机的传销工作,她跟一帮梦想发横财的婆婆们天天忙忙碌碌地窜来窜去,声称自己不用多久就会月收入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当然这是在做梦了,可是我不能让人们做梦的权利都没有,那么就让她们继续做吧,相信总会有醒来的时候。
我高中毕业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不知所措,除了高启这个叫quot;饿狼传说quot;的摩托车行我无处可去。我的朋友们都有着自己的事,他们看起来都是前途充满希望的家伙们。李明在省警察学校读书,以便日后成为一个威风八面的警察;边峰正在著名的江城大学写诗,据说还与一个姓花的小女生谈恋爱;曾继来这家伙则从公交公司跳槽去做什么业务员;祝娟已经在一所外省的财经类大学中学习财务知识,以便日后能成为一个财务工作者。当然,我只有在想到祝娟时心中会有些异样的失落感,好在故事还要继续下去。
高启的摩托车行生意很好,但是他挣不了几个钱。高启很仗义,熟人来修车,他并不收钱。完了他还会请这些车手们吃饭喝酒,再然后会驾车在城市中呼啸来去。城市的高楼是他们的森林,城市的马路是他们的旷野,每当高启骑着摩托车穿行在城市的时候,他一定感觉到自己就是一只奔跑在城市森林中的独狼。
他老爸高得富说,你狗日的总有一天会死在车上。一语成谶,几年后高启果然就随摩托车一起魂飞魄散。我就是这样无所事事地混在饿狼车行中认识了这帮声名卓著的混混们,为我日后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二母亲的私情
母亲任红霞的传销工作似乎遇到挫折了,这天她对我说你这样天天混也不是事,不如去找点事做吧。我看着她憔悴的脸说好的,我去试试。晚上来了一个相貌威武的中年人,他头发向后梳得一丝不苟,估计苍蝇停在上面也要摔跤,可能是喝了酒才来的,满面红光,双目炯炯有神,此人姓丁名盛平,他是粮道街街办主任,同时也是任红霞多年寡居生涯忠节不保的一个情人。
任红霞在丈夫肖虎进去那时起很长一段时间内坚守贞洁,她带着还在襁褓中的我慢慢煎熬,但是她没能守到最后。肖虎于我18岁时病死于沙洋农场,任红霞去了几天后抱回一个骨灰盒,她肿着眼睛对我说,这是你爸爸,过来拜一下。我看着这个奇形怪状冰冷的骨灰盒,动都没动。我实在不明白,别人的父亲都是鲜活的,可以给儿子带回好吃的,为什么独我的父亲会是一个冰冷的骨灰盒呢?她叫了几次我都不理,最后一次叫我时,我干脆摔门而去。后来,这个骨灰盒就不知所终了,可能被任红霞藏在什么地方了。1998年,我也被送到此地劳教一年,此期间我向牢友们打听肖虎的情况,却没有几个人知道。后来李鸣来看我,他有几个同学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