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灿灿麦穗苦耕人
乍起一夜秋风,麦秆上的青翠倏忽散尽,犹如婴孩粉嫩的肤色一般,煞是羡人。
沈母自是微笑的。
或许对于整个秦州的百姓来,整整一年来,最为开心的便是此刻。
好些人家早就已经青黄不接,若非俗日还做些其他的营生维持生计,只怕老老少少都得饿死。如今,终于赶上秋收了。
沈山一大早便从外间的房梁上找出锈迹斑斑的镰刀。
刀头不大,仅有成人的巴掌长。两指并拢了的宽度,因为浮锈,略显得臃肿。
刀柄是早些年在山上砍下的白杨木棍子,尺许的柄上满满的都是灰黑的污渍。沈耘认得,那多半是汗渍沾了泥土,日久长,竟成为洗也洗不清的痕迹。
沈山也不知从何处捡来的石头,沾些水,锈迹斑斑的镰刀在上边磨了稍许,浮锈便被磨去,黝黑的生铁在晨光的映照下散出道道寒芒。
手指在刀刃上轻轻一刮,沈山抬起头,看着站在身边的沈耘笑笑,口中不知些什么,却将镰刀掉了个,将刀柄递给沈耘。
到底还是猜出了沈山的意思,沈耘也随着刮了刮,感觉一不心,便会在手上割一道口子,也便点点头,让沈山一阵开心。
三柄镰刀,沈山不过半刻时间便打磨好了。
初次割麦子,沈母特意早起,用家中不多的白面做了老面馒头。上地的时候带几个,午间亦不回家,直到太阳落山,看着羊倌儿赶了羊回来,才会跟着回去。
真的沈耘是有点畏惧的。
两世为人,这是他第一次操持着如此简单的农具在田间劳作。
听沈母的意思,往后的大半月之内,披星戴月那是经常的事情。除非赶上下雨,不然也别想提前回家了。
本来是只需要十的。奈何还有沈夕死皮赖脸砸在自己家中的那二十几亩田。这一下子一家三口的担子就重了不少。
到这里,沈母叹了口气,看着依旧在那边忙活个不停的沈山。略微感叹道:“你爹爹这辈子也就出苦力的命了,前几日跟他起,想也不想就点头答应了,我稍微几句,他便粗着脖子叫嚷……”
剩下的话不待沈母出来,沈山就已然走过来。
看东西都收拾停当,点点头,便带着镰刀往村外广袤的田地走去。
不仅是沈耘一家如此着急。
当一家三口来到田间的时候,心急的人家早就将那枯黄的麦田割开了许多豁口。
到底农家朴实,沿路来种种招呼,让沈耘将这些个街坊四邻的印象更加深刻。
见惯了后世的麦穗,沈耘不得不,农家青黄不接绝对是品种的问题。
任麦秆长的有齐腰高,奈何麦穗不过寸许,数下来居然仅有二十来粒麦子。
更兼粗疏的播种手法也土壤的贫瘠,沈耘面前这看起来足足有两亩的土地上,估计守城也不过一石多一些。
饶是如此,沈母却依旧欢喜地称道今年风调雨顺,收成看起来不错。
站在田埂上,凉爽的秋风吹过,好一阵舒爽。原本沈耘以为入了麦地,又这样舒服的气,任自己不太会把持手上的镰刀,也不会差劲到哪里。
怎知现实给了他狠狠一巴掌。
考虑到麦秆要烧炕,麦茬要留得低一些。人不得不蹲在地上才能正常劳作,当身体低于麦秆的时候,一阵闷热瞬间袭来。
加上那浓重的泥腥味,沈耘恨不能马上站起身来长呼几口气。
只是沈山与沈母已经挥舞起手中的镰刀,沈耘自是不能落在后边。观察着两人的动作,沈耘似模似样地学习起来。
都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即便是这的割麦子,也是一门学问。沈耘自然不懂其中的奥妙,初度挥舞镰刀,仗着手上有几分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