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人多智叟尔愚公
,男人话,插什么嘴。
听到沈美的提议,沈朝点点头:“如此就最好了,倒也省得人家咱们兄弟离心离德。唔,我这里先给三哥一百文,到时候若是差了,三哥先垫着,过些时候我便送去。”
沈美高兴地答应了。
在沈朝家住了一夜,次日早晨早早吃了饭,才被沈朝一家送出门去。
接下来的行程,自然是要前往沈夕家走一遭。
老四沈景膝下无子,这些年一直靠着沈夕,二人关系几位亲密。这种事情,只要是沈夕开口了,沈景一家自然是不会反驳的。
堪堪晌午,总算是汗流浃背来到了沈夕家门口。
可不似沈耘一般,沈美并未文绉绉地叩门环,反而是扯开了嗓子高喊:“老六,我来了,赶紧开门。”
沈美可是个刻薄的人物,早些年沈俨未曾考上州学的时候,沈夕家的媳妇可是没少看他。自前年家境有了改变,那妇人却是另一个样子。
沈美可不领情,他一直记得几年前自己来时沈夕媳妇不给自己开门的旧事。因此这两年每次来到城里,都是这般叫喊,就是打着要不开门就让他丢人的主意。
果然门开了。
这回是沈夕亲自来开的门,看到沈美,非常热络地将他拉进院子里,关上门,这才问道:“三哥来是做什么?哦,对了,快进屋里。”
同样是一家三口,沈夕家中就糟糕很多了。
沈焘想来昨夜又是宿醉,此时慵懒地瘫坐在椅子上。见沈美进来,动也不动,只是嘴里喊一句:“三伯来了啊。”
至于沈夕的媳妇,不过微微点头,却没有得到沈美什么回应。而后便扭头径自吃饭去了。
沈夕尴尬地笑笑,扯着沈美坐下来,见自己媳妇还是不动,只能亲自上手自锅中盛了饭来,放在沈美面前。
沉闷的屋子,让沈美有种呆不下去的感觉。
轻咳了一声,也不管是不是在饭桌上了,便朝沈夕道:“村里要修渠,这个事情,你怎么看?”
“三哥,我这家里,你也是知道的。沈焘这子,身形肥硕,根本干不动活。我那媳妇儿近来身体也不好,至于我自己,县中公务繁忙……”
沈夕的打算,原本是想摆一些困难,然后再苦求沈美一番,最终将这苦差事如先前推托收庄稼一般推在其他几个兄弟身上。
奈何,沈美可不是沈山,压根就不吃沈夕这一套。
“老五了,这事儿找人来做,出的钱每家平摊,这事儿你同不同意?”
“五哥的,这……”沈夕沉吟着。
这种事情,他的打算便是既不出力,又不出钱。哪知沈朝的意思,压根就是没准备让在牛鞍堡的几个老哥们干活。
沈夕不得不同意,看这个意思,不禁老五同意了,就是眼前这个老三也同意了。自己若是不同意,那么先前的推脱也纯粹找不到理由继续下去,自己少不得要回牛鞍堡干几苦力活。
于是乎,只能异常艰难地答应:“这件事情,我答应了,钱嘛,等雇了人修好了渠,我便让人带回去。”
沈美并未因沈夕一家答应便了事,反而继续追问道:“那老四家里怎么办?老四那媳妇你也知道,没有你开口,她也不听我们的。”
言外之意,自是要沈夕写个字据给他,然后回去了也好对老四家交代。
沈夕点点头,他与沈朝的想法此时自然是一致的。既然决定了要雇人,自然不能将任何一家撇开。毕竟在外人眼中,自己这一大家子虽然多有吵闹,在大事面前却是齐心协力的。
草草写了个字条,沈美是彻底没有呆下去的欲望了。
那有如木头一般的弟媳,依旧这个浑身酒气没有半点脊梁骨的侄儿,压根就视自己若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