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凶手的心理
监狱做访谈,事先都要尽可能充分地了解犯人的有关情况,我们从一开始就确实是照这样去做的。我们要翻阅警方的档案以及犯罪现场照片、验尸报告、审讯记录——任何有助于弄清犯罪动机和个性的材料。惟有如此,你才能确信凶犯不是在跟你玩什么谋取私利或自我寻欢的游戏,而是在直接向你说明实情。但就此案而言,显而易见我没有做任何准备,于是我承认了这一点,并设法使这一点有利于我的访谈。
戴维斯是个彪形大汉,身高约6英尺5,三十岁刚出头,胡子刮得光光的,打扮整齐。我一上来便说:“你可是比我占有优势,查理。我并不知道你干了些什么。”
“我杀了五个人。”他回答。
他在我的要求下描述了一下犯罪现场和是如何加害受害者的。原来戴维斯是位兼职救护车司机。他的作案方式是勒死一名女子,将尸体丢弃于他负责救护区域内的一条公路旁,打一个匿名电话,然后作为对电话的回复去收拾尸体。当他把尸体搬上担架时,谁会料到凶手就在他们当中?一手控制局面和现场策划确实让他兴奋不已,给了他最强烈的刺激。我所能了解到的诸如此类的作案手法经证明总是极其有价值的。
这种勒杀方式告诉我,他是一个一时冲动型的杀人犯,原先脑子里的主要念头是强奸。
我对他说:“你是个真正的警察迷。你想当警察,处在有权势的地位,而不是从事什么无法发挥你的才干的低贱工作。”他笑了笑说,他父亲曾经是一名警察中尉。
他在我的要求下描述了他的惯用手法。打个比方吧,他会跟踪一名漂亮的年轻女子,看着她驾车驶进一家餐馆的停车场。通过他父亲在警方的关系,他设法检查了该车的牌照。当得知了车主的姓名以后,他会打电话到餐馆广播呼叫此人,让她关掉车灯。当她走出餐馆时,他就劫持她,强行将其推入他或她的车子,给她带上手铐,然后扬长而去。
他依次描述了五起凶杀案,仿佛陷入了回忆之中。当讲到最后一起时,他提到曾将她放在车子的前排座位上遮盖好,他头一次回想起这个细节。
谈到这里时,我进一步改变了访谈策略。我说:“查理,让我来告诉你一些关于你的情况:你在同女性交往上存在着问题。你第一次作案时碰上了财务麻烦。你当时年近三十,非常清楚你的工作无法让你施展自己的才华,因此你觉得你的生活一团糟,事事不顺心。”
他只是点点头。迄今为止我说的都还没错。我没有说任何难以理解或纯属猜测的含混的话。
“你当时酗酒,”我继续说道,“你欠了债。你与同居的女人常常争吵。(他并未告诉我跟什么人同居,但是我对此相当肯定。)在情况最糟糕的那些夜晚,你会外出寻猎。你不愿意对老情妇下手,于是只有去折磨另外的什么人。”
我可以看出查理的身势语在渐渐发生变化,情感开始有所流露。于是凭借所掌握的零星情况,我继续说:“不过,你对最后一个被害人下手时已远远没有那么凶残。她是与众不同的。你强暴之后又给她穿上了衣服。你把她的头部蒙上了。前四次作案时你并没有这样做。这一次你不像前四次那样感觉良好。”
当他们开始仔细聆听时,你便晓得你已经说到了点子上。我是从访谈囚犯中学会这一点的,并且能够在审讯场合反复运用。我看得出此时我已完全吸引了他的注意力。“她对你说了一些什么,让你感觉杀害她于心不忍,不过你还是把她杀了。”
突然,查理的脸变得通红。他显得神思恍惚,我可以看出他的思绪已经回到了案发现场。他犹豫了一下才告诉我,那个女人说,她丈夫身体很不好,她感到十分担忧。他病情严重,也许离死期不远了。说这番话可能是她的计策,也可能不是,而我无从知道实情。但是它显然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