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最危险的游戏
温那段经历。可是汉森不可能像对待大猎物的头颅那样把女人的头颅挂在墙上,因此我认为他可能会拿走某种别的战利品。既然那些尸体没有遭到人为的肢解,我料想他拿走的是首饰一类的物品,然后可能会谎报其来历,将其送给妻子或女儿。他似乎没有保存受害者的内衣或任何其他我们可能想到的物品,但也许会保存小幅照片或皮夹里别的什么物件。根据我同具有这种个性的人打交道的经验,我认为也许会发现记载其战绩的一本日记或一份清单。
接下来的任务便是攻破他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对于他的两位生意伙伴来说,只要不危及自身,提供案发当晚他们和他在一起的证词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然而,如果我们能让他们认识到这件事的利害关系,局面就会有所改观。安克雷奇警方说服地方检察官授权成立了一个大陪审团,对那位年轻妓女指认汉森绑架和攻击她的事件展开调查。警方随后找到了那两位商人,要他们再次说明当时的情况。只是这一次他们被告知,如果发现他们对大陪审团说谎,他们俩就不会有好日子过。
正如我们所料,这种做法迫使他们说了实话。两人承认,那天晚上他们没有和汉森呆在一起,是汉森请求他们帮助他摆脱据他说是有点尴尬的处境。
就这样,汉森被指控犯有绑架和强奸罪而遭逮捕。对其住房进行检查的搜查令随即被签发。警方在房子里找到了那枝鲁格迷你14型猎枪。弹道分析表明,它与尸体附近发现的弹壳相吻合。像我们估计的那样,汉森有一间设施齐全的战利品陈列室,他常在里面收看电视。室内到处挂放着动物头颅、海象牙、羊角和鹿角、鸟类标本等,地板则铺上了动物毛皮。在阁楼的地板下面,他们又发现一些武器,以及属于受害者的各种廉价首饰和物品,其中有一块蒂梅克斯牌手表。另有一些物品他已送给了妻子和女儿。他们还发现了属于受害者的一本驾驶执照和部分受害者的其他身份证件。他们没有发现日记,但的确找到了起着同样作用的物证:一张标有不同弃尸地点的航空图。
这一切证据当然足以将他送上法庭。但是当初要是拿不到搜查令,我们就无法取证。在本案中,我们能够获得搜查令的惟一方式,就是向法官阐明并使他确信,我们有足够的行为证据表明进行搜查是正当合理的。从此,我们多次出具过书面陈述,成功地协助了警方取得搜查令并最终将凶手缉拿归案。其中最突出的一例是发生在特拉华州的史蒂文·彭内尔案,即“I-40杀手案”,此人用专门改装的面包车拉载妇女,然后加以折磨和杀害。他于1992年被处决。
当1984年2月安克雷奇警方和阿拉斯加州警察正式审讯罗伯特·汉森的时候,我正在家里休养,以恢复在西雅图病倒后虚弱的身体。罗伊·黑兹尔伍德在这期间除了处理自己分内的工作之外,还勇敢地挑起了我的担子,负责在访谈技巧上辅导警方。
如同警方第一次拿绑架的指控跟他对质时一样,汉森矢口否认一切。他指出,他的家庭生活幸福、生意兴隆。起初他声称,之所以在不同地点发现了他的猎枪的弹壳,是因为他曾到那些地方练过射击。在那些地点发现了尸体显然纯属巧合。最后,面对大量的证据,并在一位恼火的检察官宣称说他若不招供就请求判处他死刑的情况下,他终于承认了那些谋杀案。
为了替自己减轻罪责,他声称搭载妓女只是想进行一下口交,他觉得不应该向他那位体面可敬的妻子提出这种性要求。他辩称,要是妓女满足了他的性欲,事情也就到此为止了。那些不肯顺从的人,那些力图控制局面的人,才是他惩罚的对象。
这样,汉森的行为印证了我们在狱中访谈蒙特·里塞尔时所了解的情况。汉森和里塞尔都有自身缺陷和不良背景。最惹里塞尔愤怒的女人,是那些为了安抚他而假装友好或快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