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伤害心爱的人
闯入者随身携带了凶器,这使得预谋杀人的说法不可信。沃尔西弗太太未受到性侵犯,这使得预谋强奸失败而导致杀人的说法同样不能令人信服。没有任何证据显示凶手哪怕有过拿走任何东西的企图,这又使预谋盗窃的说法难以成立。这样一来,作案的可能动机就大大缩小了。
杀人的手法——掐脖子——是一种亲近型的犯罪方式。陌生人是不会选择这种手法的,一个经过精心策划、费了一番周折才闯入的人尤其不会这样做。
警方继续有条不紊、严谨细致地充实其指控理由。尽管他们已确信凶手是何许人,他们手中的证据却仍然都是间接的,必须要有在法庭上站得住脚的证据才行。在此期间,格伦·沃尔西弗搬迁到了与华盛顿市相毗邻的弗吉尼亚州福尔斯彻奇市,在那里开设了一家牙科诊所。1989年年末,警方准备好了逮捕状以及参考我的分析报告而拟的证据陈述书。1989年11月3日,谋杀案发生了38个月后,一支由州、县和当地警方组成的小分队南下弗吉尼亚,在沃尔西弗的诊所将其逮捕。
他对前去逮捕他的一位警官交待说:“事情发生得太快了。我们一下子就交上了手。一切都恍若梦中。”后来他声称,他这话说的是闯入者(们)对他的袭击,而不是说他谋害他的妻子。
虽然当时已有好几个州认可我以犯罪现场分析专家的身份出庭作证,本案的被告方却反对我提出的案情解释,称我为“伏都教巫师”,结果法官最终裁定我不能作证。不过,起诉方已经熟练掌握了我告诉他们的分析思路。经过警方的努力,沃尔西弗被判犯有三级谋杀。
沃尔西弗一案有许多明显的疑点:摇摇晃晃且反摆着的梯子,性犯罪的现场布置却没有任何性骚扰的证据,脖子上的掐痕名不副实,不去查看妻子女儿而显然表现得对她们缺乏关心,还有孩子从未被任何声音吵醒。其中最明显的疑点却是:所谓的闯入者的所做所为完全不合逻辑。任何私闯民宅作案的人,不管他作的是什么案,都会首先对付构成最大威胁的人——本案中就是身高6英尺2、体重200磅的持枪男主人,其次才会对付威胁较小的人,即本案中手无寸铁的女主人。
刑事调查人员对于这些矛盾之处必须时刻保持警觉。或许是因为这类案子见得多了,我们始终能头脑高度清醒地去分析人们的说法,通过研究他们的行为找出事情的真相。
在某些方面,我们就像是时刻准备进入角色的演员。演员看到的是写在剧本上的台词,而他想表演出来的却是“潜台词”,即这一场戏真正要表达的东西。
最明显的例子莫过于1989年发生在波士顿的一个案子了。卡罗尔·斯图尔特被谋杀,她丈夫查尔斯严重受伤。案子尚未结案,就已成为轰动一时的事件,眼看整个社区就要四分五裂。
一天晚上,这对夫妻听完自然分娩课,驱车经由罗克斯伯里回家,在停车等待绿灯时,据查尔斯称受到一个大个头黑人男子的攻击。他开枪打中了30岁的卡罗尔,之后又向29岁的查尔斯开了枪。查尔斯腹部受重伤,动了16个小时的手术。卡罗尔虽经布里格姆妇科医院的医生的奋力抢救,仍在几个小时后死去。他们的男婴克里斯托弗以剖腹的方式取出,但没过几个星期就夭折了。在人们为卡罗尔举行场面宏大、众所瞩目的葬礼之际,查尔斯还在医院里休养。
波士顿警方迅速出击,凡是符合查尔斯所描述的攻击者特征的黑人都统统抓了起来。最后,他在一排嫌疑人中点出了一人。
但未过多久,他的说法开始露出了破绽。他弟弟马修接到他的电话,他要马修帮忙处理一包据称是被盗的物品,于是马修怀疑根本就没发生过抢劫案。在地方检察官宣布将以谋杀罪起诉查尔斯·斯图尔特的次日,查尔斯从一座桥上跳下去自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