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任何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
墓地,在那儿留下一些重要证据。我认为他可能有一份跟权力和权威相关联的工作:救护车司机、保安、商店反窃人员或者辅助警察。他可能当过兵,是陆军士兵,也可能是海军陆战队士兵。
我想他过去可能接受过心理治疗,吃过医生为控制他病情所开的药。他的车至少已经有五年车龄,而且没有很好地保养,但它却象征着力量和权力,可能是警方所青睐的福特车。在即将进行首次投毒时——9月28或29日——他也许会感到某种突如其来的紧张性刺激。一般说来,他可能很怨恨这个社会,因而怒火中烧。等案发之后,他就会与在酒吧或者杂货店里的人,甚至与警察谈论这件事。作案者通过展示力量来拔高自我的形象,表明他可能记了日记或者保存着对案件报道的报纸剪贴。
我对警方说,他还可能给有权威的人——总统、联邦调查局局长、州长或市长——写过信,抱怨自己受到的不公正对待。在早期的信件中,他还可能签上了自己的名字。随着时间的推移,谁也没有对他的信件做出他意想中的适当反应,他便因自己未受到重视而恼羞成怒。他的随机杀人可能是为了引起那些对他不重视的人的注意。
最后,我告诫他们不要把过多的精力放在研究作案者为何选用羟本基乙酰胺胶囊上。这是一种原始的、愚昧的作案手段。羟本基乙酰胺胶囊是普通药物,打开胶囊也不困难。至少可能是因为他喜欢那种包装,抑或是他对强生公司有特别的宿怨。
在芝加哥这样的大城市,符合爆炸、纵火类型系列作案者侧写的人很多。因此,就像调查罗杰斯案件一样,采用前摄技术尤为重要。警方要对作案者施加压力,但不能让他产生对抗情绪。警方需要采纳的一个策略就是只谈正面的东西。我告诫他们不要说他是疯子。遗憾的是,他们已经那样说了。
然而,比这个更重要的是鼓励报纸发表文章,把受害者写成有血有肉的人,因为作案者往往把他的受害者非个性化。我尤其认为,如果迫使他看看一个被害死的12岁小姑娘的脸,他可能会开始产生犯罪感,我们也许就能让他彻底交待。
我认为要采取不同于我们在亚童案和莎丽·史密斯一案中的做法,提出在有些受害者的墓地布置夜间暗哨,因为我认为那个作案者可能会去墓地。我认为作案者大概心情也不好受,所以建议报纸多刊登一些报道这些犯罪行为的文章。
我想我们能鼓励他们到某些商店去,就像我们在密尔沃基和底特律能“指引”银行抢劫者去抢劫我们事先设伏的某个银行分理处那样。例如,警方可以透露某个商店采取保护顾客的措施方面的信息。我想那家伙也许会觉得有必要到那家商店去目睹他的行动所产生的影响。还有个做法就是发表一篇文章,说一位傲慢的大商店经理公开宣称,他对自己商店的保安措施充满信心,胶囊投毒者不可能在他的货架上做手脚。再一种做法是,让警方和联邦调查局特工对某个商店的“热线线索”做出反应,并加以公开报道。这个“线索”当然是假的。而警方则公开宣称他们获得的情报极其迅速和准确,以至于作案者临时放弃了在这家商店投毒的计划。这对作案者将是一个间接的,而且也是他难以置之不理的挑战。
我们可以请出一位心情沉重的心理医生。他在接受我们访谈时要承认他很同情作案者,把作案者说成是这个社会的受害者,从而给他一个保全面子的台阶。估计案犯会给医生办公室打电话或者开着车子从医生办公室旁驶过,而我们则在那儿打下埋伏,从而跟踪他。
我认为,如果官方建立一个由平民百姓中的自愿者组成的特别调查小组,帮助警方处理所有举报电话,那么作案者很有可能自告奋勇要求参加。我想,如果当初在亚特兰大就成立这样一个小组,我们可能会在志愿者中看到韦恩·威廉斯。特德·邦迪当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