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任何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
察最终看清他的面孔时,才发现原来他站在玛丽墓旁边的那个坟前面!
埋在玛丽·凯勒曼旁边的是一起未侦破车祸案的受害者,开车的肇事者案发后逃之天天。此人就是那个肇事者,是前来悔罪的。
过了四五年,芝加哥警方在调查一桩谋杀疑案时运用了这个办法。他们在联邦调查局训练协调员鲍勃·萨戈夫斯基率领下,抓住谋杀案发生一周年前后的时机,向报界透露了一些信息。当警察在墓地把凶手抓获的时候,他只说了一句:“我真不明白你们怎么用了这么长时间。”
我们没能用这个方法抓住在胶囊中投毒的人。我们没抓着凶手,只逮捕了一名嫌疑人,但没有足够证据来定他谋杀罪,给他定的罪名是与谋杀案有关的讹诈罪。他符合罪犯侧写,可是警方进行墓地监视的时候,他不在芝加哥地区。不过自从他人狱后,就再也没有发生过投毒事件。
当然,因为没有审判,我们就无法从法律角度肯定他就是我们要抓的人。可是,显然,未侦破系列谋杀案中有不少作案者已被抓获,不过调查这些案件的警官和警探们还不知道罢了。如果一个活跃的凶手突然停止了活动,除了他自己决定不干这个简单的理由外,还有三种合理的解释。第一种是他自杀了,具有某些个性特征的人是会这样做的。第二种是他离开了这一地区,到其他地方去干了。有了联邦调查局的暴力罪犯拘捕记录的数据库,我们可以使全国成千上万个警察机关比较容易地实现数据共享,以防止这类事件的发生。第三种解释是,作案者已因其他过失——一般是因盗窃、抢劫或暴力袭击——而被捕,以较轻的罪名被判入狱,当局并没有把他与那些更加严重的罪行相联系。
胶囊投毒案之后,在商品上做手脚的恶性事件层出不穷,但作案者大多数是出于传统的动机,因为家庭纠纷而谋杀配偶就有可能采用这种方式。在评估这类案件时,警方应考虑所接到的报案数量,搞清楚这些事件是集中在某一地区,还是分散在不同地区,那些明显做过手脚的商品是否已被使用过,报案者与受害者系何种关系。他们应当像处理其他因个人动机而发生的谋杀案一样,调查冲突的历史,尽可能收集有关嫌疑人作案前后的种种表现的资料。
从表面上看,某项罪行似乎没有特定的受害对象,但实际上却有其具体目标。某项罪行似乎是作案者由于愤怒或遭受挫败而犯下的,可实际上却具有传统的动机,如想彻底摆脱婚姻关系,想得到某项保险金或者继承一笔财产。胶囊投毒案公布之后,一名妇女就用搀了氰化物的羟本基乙酰胺胶囊毒死了自己的丈夫,她以为可以把罪责加到原先作案者的头上。作案现场被布置过,案发前后的细节与原先的案子截然不同,骗不了任何人。在这类案件中,法庭证据往往都跟作案人有联系。例如,化验室可以分析出氰化物或其他毒药的来源。
如果有人在产品上做手脚是为了得到受害损失费,比如在一罐通心粉酱里放一只死老鼠,在汽水罐里放一只耗子,或者在快餐食品袋中放一根针,调查人员用同样的分析方法就比较容易进行识别。公司方面往往希望尽快把事情了结,以免张扬出去损害声誉,也可以避免对簿公堂。现在法庭取证科学已经大大发展,如果公司方面怀疑有人对产品做了手脚,拒绝采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办法,把案子提交联邦调查局,做手脚的人就很可能被查出来,从而受到指控。同样,一名优秀调查人员还能识别出故意上演的英雄行为——由某个人制造的假象,目的是在同伴或公众面前做戏。
胶囊投毒虽令人惶恐不安,但它却是一种反常的行为。它主要目的似乎不是为了讹诈。一个进行讹诈的人如果想得逞,首先必须证明自己有能力完成他威胁要做的事。因此,威胁要对商品做手脚的讹诈者,会专门在一个瓶子或者一包东西上做些手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