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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爱情“假金色”
    我想念石森,真的,我想念他呢。

    他其实算不得非常亲昵的朋友,我们两个说过的话加起来统共也不超过100句。可是,他曾向我求过婚。

    一个曾经向我求婚的男子,总有点不平常吧?

    所以,在南方,在世纪新春的除夕,在觥筹交错与灯红酒绿间,我想念他。

    认识石森是两年前的事了,也是春节前,我已经订了来南方的机票,却于行前半月报名参加了一个电脑培训班。

    原因其实很简单,虽然应聘到卡拉OK做小姐是自愿的,却毕竟不想真的丢下鲁迅美术学院本科毕业生的招牌。夜总会,终究不是我的久留之地,我只是想借它逃避一时。逃开大连,逃开伤害,逃开继母的冷嘲与热讽。有一技傍身,再找工作或许会容易一些吧?

    于是,我成了石森最刻苦的学生,每天上课第一个到,最后一个走,走之前又必然向老师打听:“明天几点钟没课?我可不可以用一会儿电脑?”

    当石森知道我打算只用半个月的时间来完成训练时,不禁大吃一惊:“不可能,培训一个来已经只是入门训练了,半个月,扫图都学不到家。”

    我低下头,半晌,咬咬牙:“所以,想请老师给我多一点上机时间。”

    “干吗这样拼命?你好象有心事,难言之隐?”他问。

    我窘困,既知是难言之隐,又何必一再追问。不争气地,眼泪流了下来,他忙说:“我不问了,这样好了,我给你一张课程表,以后凡是有我的课,你都可以来旁听练习。”

    这样,我的上机时间多了三倍不止,不到一星期,我已完成扫描校色的训练,开始学习特技制作。那天,我一连掌握了金属字、彩光字、刺绣字、穿孔字的制作,正在反复试验最难的水晶字,忽然石森轻轻拍一拍我的肩,指指手表说:“已经7点了,今天情人节,早点回去吧。”

    并肩走在清冷的夜风中,时时见到一对对相拥慢步的恋人经过我们的身边,又有几个小姑娘抱着大束玫瑰花上前兜售。他买了一枝,递给我,轻轻说:“节日快乐。”

    我谢了接过,心中微微震荡,长到21岁,这还是我平生第一次在情人节收到玫瑰花呢。

    正想着,却听他说:“23年来,这是我第一次在情人节送女孩玫瑰花。”

    我的脸腾地红了,只觉心事被他读到了,匆忙说了句“谢谢”,忍不住走快两步来到公共汽车站,指指站牌说:“我到了,再见。”

    他迟疑一下,点点头:“再见。”转身走了。我心里却又微微有一点失落。

    半个月,那样快就过去了。我从一个连开机也不会的电脑盲,已经速成为一个可以使用绘图软件进行平面设计的内行。离开大连前夜,我对爸爸说想出去走走,然后拎着烧鸡红酒再次来到了电脑教室。课刚结束,还有一两个用功学生逗留在教室同石森讨论假金色的四色比例多少最合适,我走上前说:“Y100M50C40或者Y100M40C30,视纸质而定。”

    石森一愣,看到是我,不禁笑了:“高材生,出师了。”

    那两个学生大概误会了我的身份,互相挤挤眼,竟在五秒钟之内迅速消失,惹得石森哈哈大笑起来。

    我将烧鸡红酒在他面前一亮:“谢师宴,赏不赏脸?”

    那天,我们在石森租住的小屋里喝了许多,也说了许多。我再无隐瞒,原原本本地把自己的身世全盘倾诉:母亲早逝,父亲于去年再娶,继母并非戏里老土的旧式后妈,而是年轻漂亮,大方能干,钱赚得比爸多,气自然也比爸粗,一生争强好胜,不知不觉青春已过,嫁给大她十几岁的爸爸的确有些委屈,尤其面对一个小她十几岁的女儿就更加难堪,于是处处与我为难,而爸爸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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