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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理论上说,新的一天都是从午夜零时开始的,然而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新的一天是从早晨开始的,更准确地说应该是从张开眼睛的那一瞬间。

    我就是大多数人中的一个。每天,我都极不情愿地睁开懒洋洋的眼睛,当然今天也不例外。睁开眼睛后,首先把目光瞄向窗外,灿烂的阳光正从窗外泼进来,金灿灿地铺了一地。这是我自小就养成的恶习,很多时候,一片阳光或者几缕风雨,都能或多或少影响我新一天的情绪。不过别把我粗暴地归类到情绪化女人的行列,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我不是。再说我距离“欲说还休,天凉好个秋”还遥远着呢,就算是到了那个季节,经过几十年的千锤百炼,足够练就一颗金刚不坏的心,任你东西南北风,不问世间风和月。这一点我对自己有信心,就像我对很多事物有信心一样。

    我猛然记起那一天是我的生日,阴历十月初八,在十九年前的这一天清晨,我出生了,同时也奠定了这一天在我生命中的特殊性。生日是一个结,按照惯例,我应该在这一天接受亲朋好友的祝福和庆贺,我也这样做了,我想没有人会拒绝好意,只要不是傻瓜。我刻意留意这一天的存在,甚至每当它即将来临的时候,我都仿佛看见它面露殷勤对我献媚地笑。

    我认为,自己的生日才算一年当中最隆重的节日,传统的节日和法定的节日都是大家的,尽管在节日的氛围里我也兴高采烈其乐融融,但毕竟那是大家共有的,而生日的魅力就在于只属于我自己,我才是独一无二的主角。为了准备十九岁的生日,我煞费苦心,最后决定约几个同乡聚聚,去大酒店开开洋荤,然后去K歌。自然,联络的重任自然就落在了王军的身上。

    我奶奶告诉过我,小孩子过生日阴天是个好兆头,而老人过生日晴天才是好兆头,尽管我不信这个,但是生日这天无论晴空万里还是阴云密布,我都有理由得到好心情。好心情来了,想挡都挡不住,何况我有足够的钱给我买乐子。

    我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顾不上梳洗,就给王军打电话督促一下他的任务。他们宿舍的电话铃响了好久,才听见王军带着浓浓睡意的声音,还夹杂着其他人被惊醒好梦的抱怨声。

    “美女,有什么指示?”

    “猪!你该不是忘了你的任务吧?”

    “怎么会?就是借给我一万个胆子,我也不敢呀!”

    “算你识相!”

    “不过你要告诉我。干嘛非要加上我和你正好八个人,而且一个不能多一个不能少,而且一定是男老乡?难道有了我,你还要相女婿?”

    “笨猪!我就是要相女婿也不关你的事,是不是?想想看,八个人不正好凑成八仙吗?”在家乡,重要场合的酒席在每桌的人数上有着严格的不成文规定,八个人不能多也不能少,据说这是先人们受了八仙的启示而形成的规矩。我这样突发奇,无非是想让自己的生日宴提高一个档次,还有如果邀请了女生去,难免会分散我的焦点效应,今天晚上,帅哥们只能围着我转,怎能让别人分了一羹汤去?

    “哈哈,我明白了,原来你想当何仙姑呀!那么我就作吕洞宾。”

    “随你爱当谁谁谁,记住把自己的事情办好。”

    电话里传来王军的一阵坏笑,“我记得何仙姑和吕洞宾有一腿的。”

    “臭美吧你!”我啪的一声扣下了电话,心里美滋滋的,不管怎么说,有人追求自己,毕竟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我做十年大梦也想不到,在聚会上,我会遭遇我久久不能愈合的痛——李一,而王军正是我们引路人,也是我“移情别恋”的始作俑者,王军自己也说介绍李一认识我是他这辈子做的最大的蠢事,搬起石头不但砸痛了自己的脚,而且砸伤了自己的心。说我移情别恋,可真有些冤枉我。王军和我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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