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互惠
果负有更多的责任。与那些没有任何谈判机会的实验对象相比,这些人称他们更成功地影响了自己的对手,使对手从自己那里分得的钱更少。当然,我们知道他们并没有起到这种作用,是实验主持人要求他的助手无论实验对象做什么,他都要逐渐做出让步。但在这些实验对象看来,是他们让对手做出改变,是他们让对手做出让步。其结果是,他们觉得自己对最后的谈判结果负有更多的责任。有了这个发现,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拒绝——退让”策略的受害者们履行承诺的频率反而会更高了。请求者的退让行为不仅使受害者同意了他所提出的要求,而且也使他们感到是自己促成了协议的最后达成。因此,我们知道,正是“拒绝——退让”策略的神奇力量让受害者们履行的承诺:一个觉得自己对合同条款负有相当责任的人履行该合同的可能性更高。
满意度。虽然平均来看,那些与采用逐渐退让方式的对手谈判的实验对象最后分得的经费最少,但他们对谈判的最后结果却最为满意。由此看来,如果一个协议的达成是通过对方的让步得到的,那我们对这个协议会更满意。有了这个认识,我们就可以解释“拒绝——退让”策略的第二个令人迷惑不解的特征了——受害者愿意答应策略使用者提出的进一步的请求。由于“拒绝——退让”策略是以退让的方式来获取受害者的顺从的,因此受害者对最后的结果就会感到比较满意。如果人们对一个协议感到满意,当然更愿意去达成进一步的类似协议了。
怎样保护自己
在一个以互惠原理为武器的请求者面前,我们会觉得我们碰上了一个非常强大的对手。不管他是先给我们施点小恩小惠还是假惺惺地做出让步,在让我们顺从的战役中,他都已经招募到了一个强有力的同盟军。乍一看,在这样的出境中,我们的前途实在不容乐观。我们或者向互惠原理投降,乖乖地满足请求者的愿望;或者拒绝合作,却因此而承受着互惠原理强加给我们的公平感和责任感。不管何去何从,我们的前景都十分黯淡。
但幸运的是,这并不是我们唯一的选择。如果我们对自己的对手有足够的了解,我们就能毫发无伤地从这个战场上安然归来。我们不仅不会受到伤害,有时候还能有所斩获。最重要的是要认识到,那个想要凭借互惠原理来使我们答应其请求的人并不是我们真正的对手。这个人就像一个熟谙柔道的武士,他让自己与互惠原理横扫一切的力量相结合,然后再通过给我们施点小恩小惠或做出让步将这种力量释放出来。我们真正的对手是那个被他利用的原理。如果我们不想成为它的牺牲品,我们就必须想法设法消除它的力量。
但是,人们怎样才能抑制像互惠原理那样的社会规则的效力呢?其力量分布之广,以至于我们难以逃出它的魔爪;其威力之强大,以至于一旦被激发出来就难以抗拒。也许唯一的答案就是不要去激活它。如果我们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不给别人任何一点运用互惠原理的机会,自然也就可以避免与互惠原理发生正面冲突。通过拒绝他人的恩惠和妥协,我们就能避免此类问题的发生。但是,一概拒绝他人的恩惠或让步可谓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因为最大的问题是我们很难分辨别人给我们的最初恩惠是出于真心还是别有用心。如果我们总是往坏处想,那么我们可能永远都享受不到那些从未打算借互惠原理占便宜的人所给予我们的恩惠或所做出的让步。
我的一个同事就非常气愤地讲过这样一个故事。为了避免互惠原理可能带来的危害,一个人粗暴地拒绝了他女儿的善意,结果使这个10岁女孩的幼小心灵受到了深深的伤害。原来,他女儿班上的同学组织了一次让祖父母们来学校参观的活动,而她的任务就是在校门口给每个来访者送一枝花。但她遇见的第一个人大叫着对她说:“你自己留着吧。”她一下子不知所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