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短缺
东西。
我们会比以前更想获得被禁止的信息,这似乎是很自然的事情。但让我们始料不及的是,我们会对这些尚未得到的信息给予更多的信任和更高的评价。例如,当北卡罗来纳大学的学生们得知有一场反对男女混住的演讲将被禁止后,他们对男女生混住的观念变得更加反感。也就是说,他们还没有听到演讲,就开始赞同演讲者的观点了。因此,当有些人的观点不堪一击或不得人心时,如果他们能巧妙地让他们的观点受到查禁,就很可能使人们支持他的立场。这种情况真的让人感到不安。更具讽刺意义的是,对诸如一些偏激的政治团体的成员来说,为了让人们接受他们的观点,最有效的策略不是去公开宣扬这些观点,而是故意让这些观点遭受官方的封杀,然后再把遭到封杀的消息公之于众。由此看来,美国宪法的起草人不仅仅是坚定地倡导公民自由的人,而且他们的表现也绝对像一个老练的心理学家。因为他们在起草《第一修正案》中非常宽容的言论自由条款时,拒绝对言论自由加以限制,从而减少了新的政治主张通过心理抗拒的不合理途径获取支持的机会。
“官方审查”这个词通常使我们想到对与政治或性有关的材料的限制,然而另外一种常用的官方审查方式却经常从我们眼皮子底下溜了过去,这可能是因为这种情况往往发生在人们接触了这些材料之后。在一场法庭审讯中常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律师提出的一项证据或口供,但法官却裁定该项证据不予承认,陪审团因而必须忽略这项证据。在这种情况下,法官就可以看成是一个实行审查制度的人,虽说他审查的方式比较特别。他并没有禁止律师向陪审团提交这项材料,因为已经来不及了,但他去禁止陪审团使用这项材料。他的禁令会不会有效呢?对陪审团成员来说,考虑所有提供给他们的证据是他们的权力。那禁止他们使用某项证据会不会引起他们的逆反心理,从而使他们在更大程度上去利用这项证据呢?
这些问题是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在一项关于陪审团的大型研究项目中想要解答的问题的一部分。这项研究的结果之所以很有参考价值,原因之一就是那些参加研究的人不是陪审团成员,而是加入了由研究人员组成的“实验陪审团”。实验陪审团听取以前审讯的录音磁带,然后对案件进行仔细的推敲和审议,就像他们真的定案一样。其中一项研究与我们感兴趣的官方审查制度关系最密切。这项研究是让30名陪审员听取一名妇女被一名男性被告不小心装伤的案件并做出裁决。研究结果有两个发现。第一个发现是意料之中的:当司机说他有保险时,陪审团判给受害者的赔偿金比他没有保险时平均多4000元(3.7万元对3.3万元)。这验证了保险公司长久以来的一个猜测:假如是保险公司付钱的话,陪审团会让受害者得到更多的赔偿金。但第二个发现却很有意思。假如司机说他有保险,但法官裁定这项证据不予承认(命令陪审团不要这个证据),那这一裁定就会收到适得其反的效果,陪审团判给受害者的赔偿金平均达到了4.6万元。也就是说,当陪审团知道司机有保险时,他们把赔偿金提高了4000元;但当陪审团被正式要求忽略司机有保险这一事实时,他们却在更大程度上利用这一事实,把赔偿金提高了1.3万元。由此看来,甚至法庭采用的是正当的官方审查制度,也会给审查者带来意想不到的问题。我们对限制信息的反应就像在其他地方一样,我们会认为受限制的信息更有价值。
有效地应用多数人没有发现的行为原理真是可以帮助人们获得利益。因此,这本书揭示的6个原理对读者有着振聋发聩的作用,至少让我们有机会领略一下商业社会是如何利用我们自己的习惯来做我们的生意的。
认识到我们对被限制的信息会加倍珍惜这一事实以后,我们就可以把短缺原理运用到物质商品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