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我,也别拿出来招摇。
2、请不要探讨、钻研、质疑、分析我为什么要写性。
我写的所有故事里都有性描写,几乎每次都有淑男淑女跳出来反对,有的说“越写越烂了,恶心”,有的说“拿肉麻当有趣”,有的说“其实成钢跟艾米在洗澡间做爱的事根本不用写”,还有的长篇大论分析说:人家好莱坞两个半小时的爱情大片也才一两个做爱镜头,你现在已经写了四个了,BLABLA……”。
我感觉这些人对性描写的态度就像他们对待放屁的态度一样,私下可以乱放,但在公共场合最好是忍着不放,实在忍不住放一个,要么找个方法遮掩过去(比如用手指在公车玻璃上划出类似放屁的声音,以求鱼目混珠,乱人耳目),要么就找个理由为自己辩解,比如“今天吃了太多胀气的东西”等。
所以他们看到性描写就皱眉头,仿佛在公众场合听到了放屁声一样。他们总要分析性描写的用途:你写性是为了什么?能不能省掉性描写达到同样的目的?如果能,就应该忍回去不写。
那个用好莱坞标准衡量我的性描写的人最搞笑,居然搞起量化分析来了。但一个是电影,一个是故事,有什么可比之处呢?即便可比,按她的思维方式我也写得不多,好莱坞大片才两个半小时,已经有了两处性场面,我的故事(应该是“不懂说将来”)不知道有多少个两个半小时了,按比例不是应该可以写很多性场面吗?
我为什么描写性?答案很简单:因为我不把性描写当成放屁。既然做得,也就说得。性描写不是放屁,不用在公众场合忍着。
我写故事选材的原则跟我转贴的原则差不多,新闻追求新闻性,故事追求故事性。所谓“新闻性”就是事件的“突发性,轰动性”,所谓故事性就是事件的“独特性”。如果我把同一个性场面写了又写,你可以抱怨一下,但如果我写的每个性场面都有它的独特之处,那么就请你别来管我为什么写。
3、请不要开道德法庭。
所谓“开道德法庭”,就是事无巨细,一律都要来一个价值判断,而判断的依据不是法律和规章制度,而是所谓“道德”,但实际上往往只是好事者本人的生活方式。
比如有人对待爱情的原则是:一定要先拿稳对方是终生爱自己的,否则不要轻易为他付出。具体到我的故事,这个人批评海伦在还没搞清楚BENNY是否爱她的时候,就舍身为老板打飞机,说海伦傻,今后肯定要吃亏的。这位批评者不仅用她自己的爱情观来JUDGE我的人物,还用来JUDGE我,说二十年过后,我一定会为我现在宣扬“飞蛾扑火”式爱法后悔,批评者还说“我绝对不会让我的女儿这样去爱”。
首先,我没有宣扬“飞蛾扑火”式爱法,我写了这样的人物,但并不等于我在宣扬这样的人物。其次,什么时候才能为所爱的人付出,这不是个法律问题,而是个活法问题,是个爱法问题。你不能用自己的活法来JUDGE我的故事人物。如果看故事的人都这样开道德法庭,那我就没必要写故事了。写了干什么呢?供你批判?
生命是一种体验,体验越多,生命越丰富。但每个人只能亲身体验自己的生活,看故事就是一种弥补,可以在精神上体验一下别人的生活,所谓“开个眼界”。哇,还有人是这样生活的!
有人为自己辩解说,我这样JUDGE人物,还不是因为你写得好吗?你写得太真实了,所以我看得太投入了,不知不觉就投入了爱恨,JUDGE起人物来了。
我感谢你的恭维,但我不为你爱开道德法庭负责。你把我的故事当成了真实生活,但这不是你JUDGE别人的理由,因为在真实生活里,你也不应该用自己的活法去要求别人,不能因为你看不惯某人,就下结论说某人是坏人,也不能因为你看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