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节
言之,就是有些人忍不住要指指戳戳。
对此,我写了系列,主要是关于两个问题的。一是我对“性格决定命运”的看法,二是我对“牺牲生命与牺牲色相”的看法。我对这两个问题的看法,并不是因为写这个故事才形成的,而是早就有了的,只不过因为信奉“不干涉他人活法”的处世原则,我没有为此写文章罢了。
但现在涉及到我写的故事了,而且是在我的博克里,我认为我出来谈一谈不算干涉他人,只不过是对干涉到我头上来的人做个回答而已。如果你不是因为评我写的故事说这些话,我肯定不会对你的看法说半个“不”字。
虽然说了这么多,仍然有人从道德的角度对人物指指戳戳。这些评论,在我看来,完全没有什么积极意义。如果你是把我写的东西当文学作品的,那么你这些指指戳戳算不上文学评论;如果你是把我写的东西当我朋友的故事的,那么你的这些指指戳戳很不友好。所以我奉劝这样的人到自己博克去发表这些评论,一旦你不在我的博克说这些话了,就跟我不相干了,我就不会反砸你了。
但这句话引起了某位网人的不满,以为找到了一个报仇雪恨的机会,先是在我的博克大肆攻击,将我的话篡改为我对读者说“不许进来”,然后根据自己的篡改发了很多高论。我回了几贴,发现了这位网人的真实面目,就没再理她了。但她还不甘心,跑到原创贴她的系列论说文“写手的胸襟”。
她这个系列,首先是概念不清,连博克究竟是个什么东西都没搞清楚,也没有定义一下什么是“胸襟”,就开始洋洋洒洒地“旁征博引”,其结果当然是漏洞百出,一个本来该谈写手的修养问题的系列,搞成了谈文学评论、言论自由、社会规则等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而她对这些东西,自然又是概念不清的。
她的这个系列在原创贴出后,引起了很多网友的批评,而这位高谈胸襟的人用自己的行动清楚地告诉人们她对“胸襟”究竟理解到一个什么程度。用一位网友的话来说,就是当自己是写手时,要求读者要有胸襟;当自己是读者时,要求写手要有胸襟。
这其间还有一位网人大声呐喊,叫大家自尊自爱,不要到艾园来,不要看艾米写的东西,说艾米这样“委琐的心灵,写得出什么好作品”。
我非常高兴地看到大家仍然到艾园来,仍然跟读。我也非常高兴地看到,道德说教式的评论在艾园基本绝迹,而跟贴的热情并未衰减。
故事里的人物就像生活中的朋友一样,都是有缺点有优点的,如果我们对生活中的朋友求全责备,我们就很难交到朋友。如果我们对故事里的人物求全责备,我们就很难欣赏到人物美好的一面。
世界是一个客观存在,但我们心中的世界则是主客观的结合,是我们眼中看到的世界。我们身边的人是一个客观存在,但他们的思想和内心,我们只能根据他们的言行去推测揣摩。不管他们说什么做什么,我们都可以把他们的动机往好的方面揣摩,也可以把他们的动机往坏的方面揣摩。
往好的方面揣摩,我们可能把一个坏人当成了好人,我们也可能因此看到了一个值得我们爱的人;往坏的方面揣摩,我们可能冤枉了一个好人,但我们也可能因此少上一个当。
人的一生,不就是在不停地观察、揣摩、判断、决定吗?
世界复杂,人生复杂,人性复杂,要想永远不犯判断错误是不可能的,所以我们对人对己,都不应该太苛刻,我们只能要求自己在当时、当地,根据所拥有的信息,尽量做准确的判断,但万一判断错了,也不必太自责,因为自责于事无补,因为我们已经尽力了。
所谓LOSER哲学,一言以蔽之,就是:“事前诸葛亮,事后阿Q”。对人对己都是如此。
如果我们以这样的眼光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