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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火焚天
。他的所有计划都需要风叔叔的产业和人力支持,可风叔叔深受义父影响,对朝廷争斗避而远之,绝对不会支持他的任何行动,他想用风叔叔的财富和人脉介入汉朝党派争斗中,根本不可能。

    唯有云歌,他义父深爱女子的女儿,能让一切不同。义父是风叔叔心中的神,而他是义父唯一的后人,云歌加上孟的姓氏才能让一切从不可能到可能。

    事实证明了他的推测,风叔叔本来当日已经对他动怒,可见到云歌发上的金银花簪时,别的一切在风叔叔心中立即都变得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他看见了一个姓孟的少年执起了那个金银花下女子的手,弥补了他们心中最深的无可奈何与遗憾。

    可是现在风叔叔已经将大汉朝的产业全部交给他,虽然三个伯伯还不肯将西域的产业交给他,但在权倾天下的霍氏家族面前,那些产业已经不再重要。

    他一再尝试,也无数次想说服自己,甚至他抱了霍成君,还尝试过吻她。他一遍遍告诉自己“都是女人,闭上眼睛抱在怀里不都一样吗?况且只论容貌,霍成君并不比云歌差。”

    可是不一样,虽然他理智上怎么想都觉得应该一样,可就是不一样。

    他会脑子里说“一样,一样”,慢慢俯下身子去吻霍成君,可心却在极其明确地告诉他“不一样,不一样”,然后在最后一瞬,就在他要吻上霍成君的唇时,他竟然控制不住自己地推开了霍成君。

    面对霍成君惊伤和不能置信的神情,他立即笑着安慰霍成君,道歉说自己不该一时冲动冒犯她。

    可心中明白只是因为那个人是云歌,他只是无法让那个人从他指间溜走,那是他的小云歌呀!

    是在他最肮脏,最无助,最潦倒时,仍然会反握住他手的云歌。

    是在他冷言讥讽时,仍然会灿笑的云歌。

    是他以为自己厌恶了很多年的娇小姐。一边厌恶着,一边却牢牢记住了她的每一句话、每一个笑容,她的绿罗裙,她的名字。

    三个伯伯极其偶尔地会提起云歌的天山雪驼铃铛。

    每次都只是因为他碰巧说到什么,才会让伯伯们碰巧提一两句他们刻意回避着的人与事,所以每一次他都会十分恰好、十分不经意地碰巧在场。

    追逐着天山雪骆驼的足印,他在草灰蛇线中寻觅那个他所厌恶的人的消息。

    知道她与铃铛到过厝木湖,去了孔雀河,还知道她的铃铛陪着她越过了兴都库什山,到了天竺国的迦湿弥罗,这趟行程她一去就是三年,音讯全无。

    她那么任意,又那么自在地挥霍着时间,享受着生命。

    而他在读书、在练剑、在学医、在用毒、在习琴、在跟着三个伯伯学做生意、在密切地观察着汉朝发生的一切。

    他的每一刻时间都没有浪费。

    他努力学习着一切,他一天只睡两个时辰,他边吃饭边背书,甚至睡梦中他都在反复练习着义父的一举一动,他要用义父的完美风姿掩去身上的戾气,他要他的敌人看见他时,绝无疑心,他要所有曾经蔑视过的他的人,都要在他面前自惭形秽。他不知道自己是否也曾潜意识想过,再见那个喜穿绿衣的丫头时,他要一切都是最好。

    时间在林木枯荣间流逝,他安静地等着复仇的合适时机,安静地准备着一切,也许……在他心中,在他从不肯承认的某个角落里,也还在耐心地等待她的归来。

    他等待着她归来时,他和她的完美重逢。

    他做到了!他以他无懈可击的姿态出现,而这次她成了乞儿,可她视若不见、无动于衷。

    她没有认出他!?

    她当然不会认出他!

    介意?释然?

    他鄙夷着她的蠢笨,嘲讽着她的伪善,厌恶着她对一切的不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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