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性歧变与性爱的象征-1
很多孩子从婴儿时起就知从这种吮咂的活动里觅取愉悦,不过如不加干涉,到了相当的年龄,这种活动自然会渐渐消灭,而别的更有性的意义的活动,例如手淫,也不至于取而代之。
家庭以外的教育机关自然是学校。一到学校,困难就加多了。因为在学校里,许多孩子混杂在一起,所接触的比较年长的人又并不是知道他们最深而爱护他们最力的父母兄长。在这样一个环境里他们不但得不到指导,而且这环境根本就是不自然的。既不自然,弊病的发生必然是多起来。戈德史密斯女士(Elizabeth Goldsmiih)在《文明中的性》一书里讲到一个学校,学校当局经过一番指导的努力后称:“我们现在得出一个结论就是幼童的手淫活动时最好不去限制他们。
我们要研究一个孩子的整个适应或位置问题,而特别注意到的一点,就是让他知道他是一个健康的、进取的活泼孩子。他和周围环境的关系以及种种活动都很可以教人满意。“所谓”特别注意到“等言是对的,并且甚关紧要。注意到以后的结果如何呢?戈女士的文稿里没有提到。无疑这一类学校政策的试验期还短, 一时不能有确切的成绩可言;除非我们壮年的人真正能够回想到自己童年时的经验,真能设身处地地替儿童着想,怕一时不会有具体的结果。无论如何,如果我们同时对儿童生活的了解不足,而提示警觉的功夫又不到家,这一类的政策怕也不容易很顺利地进行。
若就目前一般的学校而论,那就无所谓政策了。要有的话,那是一种“不痴不呆,不作阿家翁”的政策。但如果偶然发现个别性行为“不检”的例子,校方却又突然耳聪目明起来,非把那犯罪的人特别提出来,“做一个以儆效尤的榜样不可”。法国塞兰库尔()写过一本,叫《一个幼童》的小说,里面就很有声有色地叙述到这个问题。学校里女童的自动恋行为方式虽然很多,却总是异常秘密,并且在女童本人也多少是不自觉的。但在男童则比较不守秘密;在较大的学校里我们有时候可以发现手淫“俱乐部”和其他秘密的性活动的组织,不过做老师的也难得疑心到它们的存在罢了。在这种组织里,中心的人物总是少数性情绪的遗传特别强烈而性发育特别提早的儿童。要是行迹过于显露而被人觉察的话,这些就成为我们现在所称的“问题儿童”了。这种孩子一方面虽有些性的病态,另一方面却又联带有毅力与领袖的才华,所以对于性情比较正常与年龄小而容易接受习染的孩子不免发生一些不良的影响。因此,凡在孩子大量集居的场合里,替大多数孩子的自由发展与自然发育设想,一个最根本的条件是人把这种问题儿童很审慎地分开。目前我们已有的一些试验都证明这是必须的;否则,一切不良的习惯包括性的习惯在内而并不限于性的习惯,便会应运而生;甚至于强有力的孩子凭藉他们自然或病态的残虐行为的倾向,会把比较小的孩子当做案板上的鱼肉。由此我们可以明白儿童的指导工作是困难很多的,儿童的发展是不容易顺着自然的秩序逐步进行的,一方面我们既要避免指导者自身的横加干涉,一方面我们更需把这一类足以阻碍自然发育的影响剔除净尽;好比种谷物,前者是要消极地不拔苗助长,后者是要积极地耘苗或除草。至于对问题儿童的应付,有时首先应做的事是把他们隔离开来,但无论隔开与否,每一个例子总得分别对待,因为没有两个例子是完全相同的,而这种个别的待遇又是需要很高明的技巧和手段的;同时更要注意,在这种孩子中,一些歧变的性的倾向虽十之八九可以发觉出来,但是他们不正常的行为绝对不限于性的范围而上,而这种不正常的行为也往往就是反社会的而且可以影响到他人的安全的。
不过就普通的儿童说,这种教导的责任总是无可推诿的落在父母的身上,特别是在妈妈的身上。惟其如此,我们今后再也不应把母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