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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论恋发并不成为什么特别的问题,不过一则因为发的性的效能特别广大(眼睛而外就轮到它了),再则因为编成辫子或扎成辫子之后,它是很容易从头上截取下来,因而从法医学的立场,它是很可以引起复杂的问题的。
在西方犯罪者中,有一种人特别喜欢切取女人的头发,这种人有个特称,就叫头发截劫者(tes , 德文叫Zopfabschneider)。自女人剪发之风盛行,这种人的活动已日见减少, 但从前在各国的大都会里都可以找得到,而曾被研究得最仔细的例子则发生在法京巴黎。
窃发者大都是一些神经脆弱而遗传恶劣的人,他们对于女人头发的爱不忍释,有的在早年即已开始,有的则发展较迟,大抵总在一度严重的热病之后。所恋的发有的是通常的散发,有的是辫子。大抵所恋的只是二者之一,即不是散发,便是发辫,一个人兼恋两种的可以说是没有的。此种人摸到女发,在切取的时候,就会感到性的兴奋以至于发生射精作用。割取到的发,在后来手淫时,也有用处。
大致说,截劫女发的人是纯粹的物恋者,在他所得到的快感里倒并没有施虐恋的成分。
兽毛皮革的对象,最普通的是带毛的皮货和类似此种皮货的丝绒;其次是鸟羽、丝织品和不带毛的皮革。总之,直接间接都是动物身上的产品。其中最有趣的也许是皮货。因为皮货所引起的性恋又往往和被虐恋有些联带关系。霍尔曾经告诉世人:儿童的情绪生活里,对于皮货的爱或憎,是相当普遍的。即在婴儿时期,即在始终没有和动物发生过接触的幼儿中,这种爱憎的心理也可以找到。大多数比较纯粹的兽毛皮革恋的例子也似乎都有一些先天的根苗,因为这种物恋情绪的产生,不但很早,而且找不到什么特别的起因。兽毛皮革恋所牵涉到的官觉,大多都是触觉,只有极少数的例子与视觉有关。假如性的知觉是由怕痒的知觉演变出来的话,那我们不妨说此种物恋的象征现象多少是怕痒心理的一个先天的歧变,不过这种歧变只适用于对动物的接触罢了。
由这种根据触觉的歧变再进一步,我们就到达了前面所提的性爱的动物恋了。
该名词是克拉夫特-埃平起的,克氏也记录着一个很富有代表性的例子。 这例子是一个先天神经上便有病态的人,智力相当高,但很清瘦,血色也不好,性的能力也薄弱他从幼年起便对家畜特别表示宠爱,尤其是对犬猫。每次在它们身上抚摸着玩,他就感到一些性的情绪。但在那时他还是一个天真烂漫的孩子,根本不知道性是什么东西。到了春机萌发的年龄,他方才明白这种特殊的情绪是有性的意义的,遂设法加以纠正。他居然成功了,但从此以后他就常做性爱的梦,而梦境中总有猫犬一类的动物在场,一觉醒来,又不免手淫。而手淫之际,意念中也总有这一类动物的成分。同时他却并没有和这一类动物交配的欲念。实际上他见了动物就觉得可爱,起初不问那动物是雄的还是雌的。总之,他的性观念,在这一方面倒没有什么不正常。这样一个例子所表示的似乎是完全建筑在触觉上的一种物恋现象,比起一般的兽毛皮革恋来,它是进了一步,比起人兽相交来,它的程度还不够,易言之,它是介乎二者之间的。
克氏认为人兽相交与性爱的动物恋是截然不同两事。这见解笔者以为是不能接受的。笔者以为从性爱的动物恋到人兽相交,中间只是程度的不齐,而不是品类的不同,实际上是一路的现象,所不同的是,犯兽交的人大抵知能要薄弱些或精神上要多些病态罢了。同时,前文不是说过人兽相交有两派,一是棒狂的兽交,一是病态的兽交么?这两派也是不能绝对划分的。在所谓棒狂的兽交的例子里,我们如果加以仔细的研究,恐怕十有八九可以找到一些心理的变态。冒尔说得好,我们在癖(vice)与病(dise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