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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原型心理学家 -2
种联想,或者通过这三种特性而合并起来的思想,在休谟看来是思维的基本原则,它对其运作的重要性可与地心引力对星球的运动的重要性一样。他甚至还把联想称作“一种吸引”,它使思想互相连接起来。因此,在联想这一点上,他比洛克认识得深刻些,因为洛克依靠联想时,主要是为了解释思想之间不正常的联接,但不认为它是普遍的精神过程。

    到目前为止尚且无事。可是,尽管休谟确信他自己已经找到了思维的基本科学法则,他还是进而削弱了这门科学本身的基础,因为他对联想的三种力量之一进行了解释,即何为因、果。他并没有像常说的那样宣称没有因、果的存在;可是,他的确说过,我们无法直接体验因果关系,因而就不知道它是什么东西,甚至也无法证明它的确就存在着。我们只知道,有些现象好像总是,或者几乎总是紧跟着另一个现象,我们因此就推断,是第一个现象引起了第二个现象。可是,这只是基于对这两种现象之间的联想而产生的一种期盼:

    因和果的想法是从经验中得来的,它告诉我们说,这些特别的物体,在过去所有的情况下,一直都是彼此联系在一起的……我们所有涉及到因果的推理,都不过是从习惯而来的,而非来自别的任何东西。

    因果关系只不过是思维的习惯。我们没有也不能以基本的感官感觉来体验或者感知到它;我们只知道,当一件事情发生时,另一件事情也会发生。要预测事情总是这样的,那就会犯一个错误;我们只能推断,当甲发生时,乙有可能会紧跟而来。

    休谟作出结论说,我们之所以相信因果关系的存在,相信外部世界的存在,并不是因为我们真正知道它们的确存在,而是因为他所提出的怀疑观太难令人相信了:

    不管依靠什么方法,要为我们自己的理解或者为我们的感觉而辩护都是不可能的……当怀疑的疑团很自然地从对这些主体深刻而绝密的思考中升起时,我们越想越会产生更多的怀疑,不管是肯定还是否定它。粗心大意或者漫不经心可能会给我们一个解决办法。因为这个原因,我就完全依靠它们,而且,不管读者此时的观点是什么,我都坚信,他在这里被说服的一个小时既是外部的世界,亦是内部的世界。

    休漠对因果关系概念的摧毁性攻击在科学史上具有重大的意义,尤其是在心理学史上,因为,在心理学努力成为科学的途中,它一直都在努力地发现精神的因果法则。休谟时代和后世的一些心理学家因而就相信,心理学不可能得出因果解释,因而就应该只对付相互之间的关系——即两件事情会持续同时发生或者先后发生这样的可能性。可笑的是,休谟有意让它们成为他道德系统的基础之经验主义和联想主义留存了下来,而他的道德系统,即一种温和的功利主义,却早已成为过眼烟云,一去而不复返了。

    经验主义——联想主义心理学处理的是思维——肉体二元论和天生思想理论中的一些棘手的问题,可是,在所有的科学门类中,回答旧问题的新理论通常会提出新的难题。这种新的心理学理论不仅导致了主观主义,产生了对因果解释有效性的疑问,而且,因为否决了对感知和联想主要的思想过程,因而就不能够对象意识、推理、语言、无意识的思想、问题解决和创造性等的高级精神现象发表任何高见。事实上,它最终作为一种动物心理学的理论会以某种稍稍不同的形式证明非常有用。

    它对思维如何形成抽象概念最为简单的解释,对于来自感觉的一些概念,比如平等,可谓非常圆满,可对于没有感觉基础的一些概念,如美德、灵魂、非存在、可能性、必然性或者在几何学上一个点的非度量性等,就无法令人信服了。

    再说,除了霍布斯对神经脉冲的原子论猜想以外,新的理论忽视了精神现象的生理学,因而无法解释反射反应,更不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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