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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讲 过失心理学 续
意义的,并且也知道那意义是什么了。他们为什么不将这个认识推之于他种过失而公然承认它42 呢?这个问题自然也有一个相当的答案。

    遗忘“决心”的意义在一般人们的心目中既已无可置疑,无怪作家也用这种过失来表示相类似的意义。你们若看过或读过肖伯纳的《凯撒与克利奥佩特拉》,可记得凯撒在最后一幕离场时,觉得自己忘记了一件所要做的事,而深感不安。最后,才想起是未和克利奥佩特拉话别。作者想利用这个文学的技巧来表示凯撒的自大之感,其实凯撒既未尝有此感,也未尝有此渴望。从历史上看来,你们可以知道凯撒曾带克利奥佩特拉同赴罗马,而且凯撒被刺的时候,克利奥佩特拉和她的小孩子还住在罗马,到后来,才离城逃去。

    这些遗忘“决心”的例子的意义都显而易见,所以对我们的目的没有多大用处。因为我们的目的是要从心理情境中求得过失意义的线索。所以现在请讨论一种不易了解的过失,即关于物件的遗失。你们以为遗失物件可以引起烦恼,所以也许不相信失物也有目的,然而这种例子却也很多。有一个青年遗失了一支他所喜爱的铅笔。几天前,他的姊夫寄给他一封信,信是以这几个字结束的:“我现在可没有时间和兴致鼓励你浮薄游荡。”原来铅笔就是这位姊夫的赠品。如果预先没有这个事件,我们当然不能说他遗失物品背后有遗弃赠品之意。类似的例子多得不可胜数。一个人遗失物件,或者由于和赠物者吵嘴而不愿记起他,或由于厌恶旧物,希图找个借口获得较新较好的物品。又如将物件失落,损坏,或毁坏,也可用来达到相类似的目的。一个小孩在生日的前一天弄坏了自己的所有物如表和书包等,这能被看作是偶然发生的事件吗?

    一个曾经因为丢失物件而感到不安的人,必不愿相信他这个行为是有意的。然而有时我们也可由失物的情境看出一种暂时的或永远的遗弃之意。下面也许是一个最好的实例。

    有一个青年告诉我这个故事:“几年前我和我的妻子颇多误会。我以为她太冷淡了,我虽然愿意承认她的美德,但是我们同居却缺乏感情。有一天她散步回来,买了一本书送给我,以为这本书也许可以使我高兴。我感谢她的关心,答应读它,把它放在杂物中,就再也找不到了。几个月过去了,有时偶然想起这本书,却遍寻不得。大约六个月后,我的母亲病了。她的住处和我家相隔颇远。我妻子到母亲那边去看护她。母亲病重,却使我妻子的美德有表现的机会。有一夜,我回到家里,怀着满腔感谢我妻子的热情。我走到书桌面前,将一抽屉打开,虽没有什么明确的用意,但颇有几分模糊的信心。我所失去虽屡寻而不可得的书现在竟出现在我的面前了。”

    动机既经消失,失物便可寻得了。

    这种例子,我或许可以逐一举出而至于无穷,但是我可不愿这么做了。你们在我的《日常生活心理病理学》1901年初版一书内可以看见许多关于过失的实例。这些实例都用以说明同一个事实。你们由这些实例可以看出错误是有用意的,还可知道如何从伴随的情境揣知或证实错误的意义。我今天不想多所征引,因为我们现在的目的是要用这些现象的研究作为精神分析的入门。我现在还要谈到的只剩有两点:1重复的和混合的过失,2我们的解释可为以后的事实所证明。

    重复的和混合的过失确是过失中最好的代表。假使我们只要证明过失是有意义的,那就应以这些过失为限,因为它们的意义就是极愚笨的人也可以明白,吹毛求疵的人也可以信而不疑。错误而至于重复,可见它必有用意,而不是事出无因。至于一种过失转变成为另一种过失,更可以看出过失的要素;这个要素不是过失的样式,也不是它所用的方法,而是利用过失而能达到目的倾向。我给你们举个重复遗忘的例子吧。琼斯说他有一次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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