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讲 初步的研究及其困难
的真实性质。一个人作梦的范围不必以梦的近因为限。英王统一三岛,莎士比亚写《麦克佩斯》一剧以资庆祝,但是这个历史事实能说明这全剧的内容吗?能解释全剧的伟大和奥秘吗?同样,睡者所受的内部刺激和外部刺激仅为梦的缘起,也不足以解释梦的真实性质。
梦的第二个共同因素,即其心理生活的特性,一方面既很难领会,他方面又不足以作为进一步研究的线索。我们梦中的经验大部分属于视象,能用刺激加以解释吗?我们所经验的真的就是那些刺激吗?假使确实是刺激,那么作用于视官之上的刺激少而又少,为什么梦的经验又多是视象呢?又如梦中演说,难道真有会话或类似会话的声音在我们睡眠时侵入耳内吗?我敢毫不迟疑地否认有这种可能。
假使用梦的共同因素为出发点不能促进我们对于梦的了解,就让我们来讨论它们的差异吧。梦常为无意义的混乱的,荒唐的,但有些梦也颇合理而易于了解。我要告诉你们最近听到的一个年轻人的合理的梦,情节如下:“我在康特纳斯劳斯散步,遇见某君;和他同行一些时候之后,我走进一家餐馆。有两位女人和一位男人同来,坐在我的桌旁。我起初颇厌烦,不去看她们,后来看她们一眼,却觉得她们十分秀丽”。梦者说自己前晚确在康特纳斯劳斯散步,这本是他所常去的路,路上也确和某君相遇。至于梦里其他部分则不是直接的回忆,只是和先前某次的事件类似而已。又如某一女士的梦,也不难了解。“她的丈夫问她:‘你不以为我们的钢琴要调音吗?’她回答说:‘怕不值得吧,琴槌要配新皮咧’。”这个梦以同样的字句重述了她和丈夫在白天所讲过的话。我们由这两个不费解的梦得到了什么呢?所得到的不过是这一事实:日常的生活和其他有关的事件都可见于梦。假使凡梦都是如此,毫无例外,那么这一点也不无价值。但这是不可能的;有这种特点的梦只是少数而已。大多数的梦和前一日的事件都没有关系,所以我们不能由此来了解无意义的或荒唐的梦。换句话说,我们已遇到一个新问题了。我们不仅要知道梦是些什么;假使像刚所举过的例子,内容已很明白,那就还要知道梦中重复出现的新近事实,究竟还有什么原因和什么目的。
我若继续如此企求梦的了解,不但我自己厌倦,你们怕也厌倦了。可见我们对于一个问题,如未找到解决的办法,虽引起全世界的兴趣,也不能对我们有所帮助。这个解决办法现在仍未求得。实验心理学在用刺激引起梦的知识上仅有微薄贡献虽算是很有价值的。哲学只能讥笑我们课题的无关宏旨,此外便无所贡献。至于玄妙的科学,我们又不愿去领教。历史和一般人的见解以为梦富有意义可为预兆;但是那又不尽可信,且也无实证的可能。所以我们的初步努力完全无效。
然而我们从一个以前从未注意的方面,不期而然地得到了一个研究的线索。那就是一般人的俗语。俗语确不是偶然的产品,而是古代知识的沉淀物——我们自然不能太加重视——在俗语中,奇怪的很,有所谓“昼梦”day-dreams。昼梦是幻想的产物,是很普通的现象,在健康的或病人的身上都可看到,作昼梦的人自己也容易加以研究。这些幻想没有梦的共同特性,但也被称为昼梦,那就非常奇怪了。昼梦既和睡眠不发生关系,就第二个共同特性而言,又缺乏经验或幻觉,只是一些想像而已;昼梦者自己也承认其为幻想,目无所见,而心有所思。这些昼梦发现于青春期之前,有时竟在儿童期之末,到成年时,或者不再有昼梦,或者保持到老。这些幻想的内容很明显受动机的指挥。昼梦中的情景和事件,或用来满足昼梦者的野心或权位欲,或用来满足他的情欲。青年男子多作野心的幻想;青年女人的野心则集中于恋爱的胜利,所以多作情欲的幻想;但是情欲的需要也常潜伏在男子幻想的背后,他们的一切伟大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