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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讲 显意和隐意
    我们对于过失的研究是不无效果的。因为顺着研究过失的方向,由你们已知的假说加以推理,已得到两种结果:一关于梦的元素的见解。二释梦的技术。梦的元素本身并不是主要物或原有的思想,而是梦者所不知道的某事某物的代替,正象过失背后的潜伏意向,梦者虽确知某事或某物,可是已经想不起来了。梦由许多这一类元素组合而成,所以梦的某一元素果然如此,则整个的梦也应当如此。我们的方法就是利用关于这些元素的自由联想使他种代替的观念能进入意识之内,再由这些观念,推知那隐伏在背后的原念。

    我现在要将名词加以修订以求更合于科学之用了。所谓“隐藏的”“不可及的”或“原来的”统统应改为“非梦者的意识所可及的”或“潜意识的”,以期在叙述上更为精确。所谓潜意识,它的意义和已忘的字及过失背后的意向的涵义相同;意即当时属于潜意识的unconsciousatt。反过来说,梦的元素本身及由联想而得的代替观念,都可称为意识的conscious,这些名词并不含有任何理论上的成见;谁说“潜意识的”一词不是一个合用而易于了解的名词呢?

    现在如果将我们的见解由一个单独的元素推广到整个的梦,则梦也为潜意识的某事某物所代替,而释梦的目的便在于发现这些潜意识的思想。因此,在释梦时,就有三个重要的规律,不得不一一遵守:

    一梦的表面的意义无论是合理的或荒谬的,明了的或含糊的,我们都不必去理会;这决不是我们所要寻求的潜意识思想。此律有一显著的例外后当再讲。

    二我们的工作应以随时唤起代替的观念为限,至于这些观念是否合式,可不必加以思量;而它们和梦的元素是否相离太远,也不必有所顾虑。

    三必须耐心地等着我们所要寻求的那些隐藏的潜意识思想自然而然地出现,正如前述实验里的遗忘的摩纳哥一词那样。

    由此可见我们的梦究竟能记得多少,或是否记得正确,那全是无关重要的。记得的梦并不是真事,只是一个化装的代替物,这个代替物因唤起其它代替的观念就提供了一种线索,使我们得知原来的思想,而将隐藏在梦内的潜意识的思想带入意识之内。我们的记忆尽管有错误,也不过是将那代替物再度加以化装而已,而且这种化装本身也不是没有动机的。

    我们可以解释自己的梦,也可以解释旁人的梦;但由自己的梦所得较多,更可使自己信服。但若作这一方面的实验,也不无阻力。联想虽源源而来,然而我们对它们并不完全承认;而是有所批判和选择的。这一联想是不合式的,无关的,那一联想是太荒谬的,第三个联想又文不对题;结果我们发现这些反对意见使联想在未十分明了之前,即已被压抑而终至于销声匿迹。由于我们一方面容易执着于原初的观念,即梦的元素,他方面又允许自己利用批判选择,从而破坏了自由联想所得的结果。假使不由自己解释这些联想,而由他人代为解释,则所作的批判选择又另有一种动机,虽力加制止也属徒然。我们有时以为某一联想太不愉快,所以不愿告诉他人。

    这些反对的理由显然妨碍研究的进行。我们解释自己的梦,须下决心不受它们的影响;若代他人释梦,则须严格订立规则,使他虽遇有上述的太琐碎,太荒谬,太无关系,或太不愉快等四种理由,也不许制止任何联想。他虽允许遵守这个规则,然而到后来仍不免犯规,而使我们感到烦恼。起初我们以为,他虽经我们一再解说,但仍不相信自由联想的功效;其次,我们也许以为给他几本书读读,或送他去听演讲,就会使他相信我们的观点。然而这种种麻烦都非必要,因为就连深信这个学说的我们,也不免反对某种联想,只是三思之后,才能克服。

    梦者虽颇倔强,然而我们可不必因此感到懊恼,反而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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