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讲 梦的举例及其分析
就很难理解他的梦了。我想在你们的心中,必定以为翻译象征是释梦的理想方法,因而宁愿抛弃自由联想法,但我却希望你们消除这种错误的意见。
据该生所述,1910年7月13日,天将亮的时候,有梦如下:我正在杜平根骑自行车上街。有只狗突然随后追来,咬住我的鞋跟。我往前骑几步,即行下车,坐在石阶之上。因为狗紧紧咬住鞋跟,所以我打狗使走。狗咬住我以及这整个经过却也使我不愉快。同时有两位老太太对面坐着,对我狞视。我于是醒来,和以前作梦一样,逐渐清醒而梦也逐渐明白了。
就这个例子而言,象征对于我们没有帮助,但是梦者继续对我们说:“近来我在街上看见一个女子,非常使我爱慕;然而苦无介绍的方法。我唯愿能通过她的狗为媒介而和她认识;因为我原是一个喜爱动物者,因为知道她也是如此,所以大为所动。”他又说自己几次见狗争斗而善为调解,引得旁观者无不欢喜。我们又知道他所羡慕的女子常和此狗同出散步。但是在他的显梦内,看不见女子,只看见她的狗。也许狞视着他的老太太就是女子的化身,但是他再说出来的话不能使此点明白无疑。至于梦中骑自行车只是他记得的情境的直接写照,因为他每次遇见少女和她的狗都在他骑自行车的时候。
三我们当亲爱的人死了之后,往往在一段时间有一种特殊的梦,将这个人已死的事实和自己要他复生的愿望互相调和。有时死者入梦,虽死犹生,因为梦者不知道他已死,好象是只有知道之后,他才算真死;有时他似乎半死半活,而每种情境都有特殊的标记。这些梦不能说是毫无意义的,因为复活一事在梦里和在神仙故事里同样是可以允许的,特别在神仙故事中,复活是常有的事。据我分析,这种梦的结果,似乎都可有一种合理的解释,然而要死者复活的愿望每易有最奇异的表现。我想将这种梦选述其一。这种梦听起来确实怪谬,而其分析的结果则可用以说明上面理论中指出的各点。梦者刚在数年前死了父亲,其梦如下:
我父已死,但又被掘出,他面有病容。他继续活着,而我则尽力阻止他注意……,其后梦及他事,愈梦愈远。
他的父亲已死,我们知道这是一个事实;但实际上并没有被掘出,这事实不正确。梦者又说自己送葬回来之后,有一齿开始作痛。犹太人有一格言说:“牙痛,可以将齿拔去。”他想要照格言去做,因此,往访牙医。但是牙医说,这不是治牙的方法。牙痛贵能忍耐。牙医还说,“我想要用药杀死齿下神经,你在三天内再来,我再把你已死的神经取出。”梦者忽告我说,“这一取出,入梦便成‘掘出’了。”
他的话对吗?其实,这两件事不是绝对平行的;因为取出的不是牙,只是牙的已死的一部分。据我们的经验,梦的工作是可以有这种遗漏的。我们必须假定梦者因压缩作用,将已死的父亲和已死的、而尚留在口内的牙合而为一。无怪显梦是如此地荒谬,因为关于牙的一切话语显然不适用于他的父亲。然则父亲和牙之间究竟有哪一种公比的成分呢?
这种公比的成分,一定存在着,因为梦者又说他知道俗语所说,梦中失牙,就是家内要死人的预兆。
我们知道,这利俗语的解释是不对的,或者也只是一种歪理。因此,我们能在梦的内容的其他成分的背后,去发觉梦的真意,便不能不使人更觉惊异了。
我们没有再加追问,而梦者则开始细述他的父亲的病和死,以及父子之间的关系。父亲卧病既久,儿子对于病人的侍候和治疗费用很大。但他仍忍耐着,毫不介意。绝没有希望父亲快死的念头。他自诩能不违背犹太人的孝敬观念,而且坚守犹太人的法律。他的梦念难道没有矛盾之点足以使我们感到惊异吗?他曾将牙齿和父亲混而为一。他一方面要以犹太法处置病牙,以为牙痛须即拔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