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遗传
。在社会生活的细节方面,黑猩猩与我们十分接近,而在智力特征的某些方两,它们甚至可以和人类相提并论。而在过去,这样的比较却被认为是完全不恰当的,这些事实与人类的社会行为是以遗传为基础的这个假设相一致,更确切地说,人类社会行为是由那些与人类密切相关的物种所共有的基因以及那些人类所特有的基因共同形成的,这些事实反驳了长期统治着社会和科学学域的另一种假说:人类已完会摆脱了自己的基因的控制,达到了仅仅受到文化制约的程度。
让我们继续对这个问题进行系统的探讨,遗传假说的核心直接来自于新达尔文主义进化论的见解,这种见解认为,人类天性的特征在人类进化时期具有适应性,因此,基因便在能发展那些特征的人口中散布开了。适应性的意思就是说,显示这种特征的人将其基因传与下一代的机会比不显示这种特征的人大。在这一最严格的意义上,个体之间的差别优势就叫遗传适应,遗传适应有三个基本要素:(1)个体生存力的增强;(2)个体生殖力的提高;(3)近亲生存力和生殖力的提高,这些近亲从共同的祖先那里分享了同样的基因。三种要素中任何一种的改良或者三种要素的任何组合,都会使基因具有更大的适应性,达尔文称这一过程为自然选择,它描述了一种紧密的因果循环,如果某种基因使个体倾向于某种特征——比如某种社会反应——随之这一特征又带来更高的适应性,那么,这种基因在下一代将表现得更为突出。如果自然选择后持续许多代,那优势基因就会扩展到整个群体,这一特征也就变成了物种的特征,许多社会生物学家、人类学家和其他人由此推断说,人类天性是由自然选择形成的。
然而,一个奇怪的事实增加了分析的困难:纯社会行为和受遗传制约的行为都能适合社会生物学理论,一种几乎纯文化的社会生物学是可能的。如果仅仅赋予人类最基本的生存、繁衍动力及文化能力,人类仍可以学习到许多社会行为方式,提高其生物适应性。但是,如同我将要说明的那样,这种文化模仿的程度是有限的。而且,通过某些方法,可以使这种模仿与结构更为严密的生物适应形式相区别,进行这种分析要求更仔细地运用生物学、人类学和心理学技术,我们的重点将放在社会行为与社会生物学理论相适应的紧密程度上,放在遗传制约的证据上。这种证据是在人类发展其社会行为的同时所显示的各种倾向的力量和自发性中看到的。
现在,让我用某种更有力、更有趣的方式把中心问题再表述一遍,如果人类天性的遗传成分不是起之于自然选择,那么基本的进化理论就有问题了,也就意味着进化论至少必须加以改变才能说明群体遗传变化中新的、然而迄今尚未想到的形式。因此,人类社会生物学的一个辅助目标就是要了解人类天性进化是否与一般进化论相符,对敢于冒险的生物学家来说,如果这种努力失败,那也并非什么大不了的事,
可以相当肯定地说,人类社会行为的主要遗传进化是在人类文明之前约500万年产生的。那时,人类由稀疏和相对稳定的狩猎-采集者组成。另一方面,主要的文化进化是在大约1万年前农业和城市出观以来发生的,尽管某些遗传进化在后来历史性的巨变中还在续继发生,但那只形成了人类天性一个部分特点。不然的话,现存的狩猎-采集者们和发达工业国家的人们在遗传上就会大不一样了。然而,事实证明情况并非如此。因此,在对狩猎-采集社会和更为持久的前文化游牧社会及农业社会所作的研究中,可以对人类社会生物学进行更为直接的检验。结果发现,人类学是比社会学或经济学更接近于社会生物学的社会科学。正是在人类学中,关于人类本性的遗传理论才能够得到最为直接的探讨。
一种科学理论的威力的大小,就在于它能否把少数公理性的概念转化为对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