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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涌现
社会的行为作出统计学上的预测。

    遗传决定性限制了未来的文化演化的途径。目前,我们还无法猜测这个演化过程会走多远,但我们对它过去的进程能够作出透辟的解释,并且,如果我们既有技术又有运气的话,还可预见它近期的发展方向。这个分析中最关键的部分就是个体心理研究,尽管有社会学中迪尔凯姆和人类学中拉克里夫-布朗的整体主义传统,文化却并不是无需外部动力而自己就能演变进行的超级有机体;相反,文化的发展变化,是无数个人行为的累积产物,每个人为了在社会中生存,都尽力作出最有利的行为反应。

    当我们严格地将社会看作群体时,就能更精确地确定文化与遗传的关系,人类的社会进化是沿着双重继承的轨道向前发展的,文化继承和生物学继承,文化的进化是拉马克式的和非常迅速的;而生物的进化则是达尔文式的,通常是缓慢的。

    拉马克式的进化,是后人继承前人后天获得的特征,是父母将自己一生中习得的东西传给子女,当法国生物学家拉马克于1809年提出这一观点时,他相信生物进化这就是以这种方式发展的。比如他指出,由于长颈鹿伸长脖子吃更高枝头上的食物,它们的下一代不用作同样的努力就会生来具有比父辈更长的脖子,由于鹳伸长双腿以免腹部打湿,它们的下一代无需这样作就继承了更长的腿,拉乌克的观点已不再被认为是生物进化的基础,但在文化的进化中却恰恰发生着这样的情况。

    关于进化的伟大而有权威性的理论,即认为所有物种群体都由于自然选择而得以改变,这种理论是达尔文于1859年首次以令人信服的方式提出来的。他认为,群体里的不同个体,在遗传构成上、从而在生存和繁殖能力上,都大不相同。那些优胜者自然将更多的遗传物质传给下一代,因而,它们所属的群体从总体来说逐渐变为优胜型,根据自然选择理论,同是长颈鹿,在长出长脖子的遗传能力上却不同;那些脖子最长者能吃到更多食物,故能留下更多的后代,结果,数代以后,长颈鹿这一种动物的平均颈长就增加了,在此之外,如果遗传变异不时要影响颈长,上述进化过程就会无止境地持续下去。

    达尔文的观点已被公认是包括人在内的一切生命形式的生物进化理论,由于生物进化比拉马克式的文化进化缓慢,生物的进化总是被文化的进化抛在后面,然而两者的差异不可能太大,因为文化进化所造成的社会环境,最终会留下生物性自然选择的痕迹,那些行为有自杀趋向或对他们的家庭有破坏性的人,比起那些行为上没有这些遗传倾向的人,较难留下自己的基因,一个社会,如果由于其成员的遗传倾向遭到削弱而只能产生竞争性弱的文化,这个社会就会被具有适当遗传倾向的成员所组成的别的社会所取代,我在这里并不是将现代社会的有关现象归之于遗传差异,但有一点必须指出,对于当代各种社会的实践存在着一种限度,把握这种限度已超出了人类理性的能力,文化进化一旦超出这一限度,就会被生物进化拉回去。

    此外,人本身有这样一种倾向:他要阻止这两个进化轨道之间出现太大的差距。莱昂内尔·特里林在他的《超越文化》中写道,在大脑的某处,“有一个坚定的、不会磨损的、顽固的核心。它体现生物性的迫切要求、生物必然性和生物理性,它不是文化所能企及的,而且始终又是正确的,迟早会被用来判断、抵制和修正文化。”

    奴隶制的衰败可以解释这种生物学阻尼性。哈佛大学的社会学家奥兰多·帕特森对全世界的奴隶社会史作了系统的研究,他发现,真正的、正式的奴隶制几乎都有相同的兴亡过程,在这些过程的末期,根源于奴隶制的一些特殊情况,再加之人性的上述阻尼性,共同导致了奴隶制的衰亡。

    大规模的奴隶制往往开始于传统的原始生产方式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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