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宗教
提高了这种骗术对信徒的作用,在荒唐愚蠢的法事中,号角声却是煞有介事的,决策都是自动和迅速作出的,没有理性思考的位置,因为理性思考能使人逐一计算出他们的一切遗传适应性,从而明确对每种行动最佳程度的顺从和热心,人总是要求用简单的规则来解决复杂的问题,同时倾向于抵制剖析他们日常生活的无意识秩序和决心的任何尝试,这个原则由欧内斯特·琼斯用精神分析理论作了如下的表述:“当任何人认为一个特定的(心理)过程是如此一目了然,以至不容许对它的根源进行探讨,并且进而抵制这种探讨的时候,我们就有理由怀疑,真实的根源是他不能理解的——而这种不能理解几乎可以肯定地归因于真实根源的不可接受性。”
宗教信仰的深刻结构,可以通过检视在三个相邻层次的自然选择来加以探索,表层的选择是教会的选择:宗教仪式和规矩都是宗教领袖们考虑到他们的情感威望和作用而加以选定的,教会的选择既可能是教条式的,相对稳定的,也可以是福音派武,富于动力的,无论是哪种情说,结果都在文化上世代相传;宗教活动上的从一个社会在下一代社会的万千变化都是以学习为基础,而不是以基因为基础,第二个层次的选择是生态学的选择,不管教会的选择对信徒的情感如何重视,也不管受人欢迎的常规如何易于学会,实际形成的实践活动最终还得接受环境要求的检验,如果宗教在战争中削弱自己的社会,造成环境的破坏,缩短人们的寿命,干扰人们的生殖繁衍,那么它必定走向衰亡,不管它们在短期内的情感效益如何,最后,在第三个层次上,在上述复杂的文化进化和人口波动的循环之中,基因的频率也在不断改变。
现在我们面前的假说就是:教会的选择使某些基因的频率受到相应一致的改变,我们知道,人类的基因对人体神经系统、感觉系统以及内分泌系统的功能作出程序规定,从而也几乎必然影响学习过程,基因制约着某些行为的成熟过程和其他行为的学习规则,宗教行为中的下列因子,很可能是由行为发展程序和学习规则所定型的:乱伦禁忌、一般禁忌、外族恐怖、神圣和亵渎的简单二分法、铺张声势、等级统治制度、对领袖人物的毕恭毕敬、迷信领袖人物的超凡魅力、迷信战利品以及狂喜或失神体验等,所有这些活动有助于划定一个社会群体的界线,并以绝对无疑的忠诚把它的成员结合在一起,我们的假说要求有这么一些约束力的存在,同时要求这些约束力有一个生理学的基础,而且也有一个遗传根源,这一假说意味着教会的选择是受一连串事态所影响的,在一代之间,这些事态从基因开始,通过生理学达到受制约的学习活动。
根据这个假说,基因频率本身反过来被一系列不同选择——教会的、生态学的和遗传学的——所改变,那些能够不断提高信教的生存和繁衍的宗教活动,将会遗留下一些生理学上的控制调节手段,而在一代人之间,这些手段会有利于上述活动的普及,规定这些手段的基因,也会受到特别的垂顾,由于在个体的发展中,宗教活动和基因有比较大的距离,因而在文化进化中,两者的差异可能变得很大,甚至某些群体,如舍克族人有可能采用某种在一代或几代人之间能降低遗传适应性的宗教常规,但在经过许多代以后,这些基本的基因将由于屈从而付出代价,整个人口将会降低,其他一些基因,由于主宰着某些机制,以抗拒由于文化进化而出现的适应性减退,将居于主导地位,而这些异乎常情的宗教活动也就逐渐消失了,这样,文化就无情地考验着占统治地位的基因,但所有这一切不过是用一套基因来代替另一套基因而已。
如果我们只就生态学和遗传学的层次来考察宗教的作用,那么这种关于基因和文化间相互作用的假说既可以得到证明,也可以遭到反驳,而生态学角度的考察是最容易理解的,我们只需问道;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