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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学习(5)
有“对份内的情义”的传统规范,嘲弄和折磨比在美国更令人难忍受。尽管受嘲弄的群体到时候会依次虐待另一个受难群体,但这并不能防止被侮辱的少年千方百计对施虐者进行报复。在许多西方国家中,找替罪羊来发泄积愤是常见的民间习俗,比如在波兰,一个新学徒或年轻的收割手被嘲弄以后,他不是向嘲弄者泄恨,而是对下一代徒弟或收割手发泄。日本的少年当然也用这种方法消除怨恨,但他们最关心的还是直接复仇。受虐者必须直接报复施虐者才“感到痛快”。

    关怀日本前途的领导者在战后重建日本的事业中,应当对日本学校和军队的这种侮辱青少年的习俗特别注意。应当充分强调“爱校精神”、“老同学关系”,以消除以大欺小、以高压低的恶习。军队必须切实禁止虐待新兵。虽然老兵对新兵应当进行严格训练,坚持严格要求在日本不算侮辱,但嘲弄、虐待则是侮辱。在学校和军队里,凡是上级生或老兵让下级生或新兵摇尾装狗,模仿蝉鸣,或者在别人吃饭时间让他们“立大顶”,都必须受到严惩。如果能有这种改变,将比否定天皇的神格以及从教科书中删除国家主义内容更加对日本的再教育有效。

    少女不学习“对份内的情义”的准则,没有男孩在中学及军队训练中的体验,也没有类似经验。她们的生活远比男子平稳。从她们懂事起,她们就受到一种教育:无论什么事情都是男孩当先,礼品、关爱,女孩都没份。她们必须尊重的处世规则是:她们没有公然表白自我主张的特权。她们只在婴幼时期和男孩一样享受日本幼儿的特权生活。当她们还是幼女时,可以穿鲜红的衣物,长大成人后就不能再穿了,直到第二个特权时期,即60岁后才能再穿。在家庭里,她们也像兄弟一样,可以受到彼此不睦的母亲和祖母双方的宠爱。另外,弟弟妹妹总是要姐姐和家庭其他成员跟他们“最亲”。孩子们要求跟姐姐同睡来表示最亲。姐姐常把祖母给予的恩惠分给两岁的幼儿。日本人不喜欢单独睡觉,夜里,幼儿可以把被子紧挨着他喜欢的年长者。“你对我最亲”的证据就是两个人的睡床紧挨在一起。九、十岁之后,女孩被男孩的游戏伙伴排除在外了,但还可以在其他方面得到补偿。她们可以炫耀新的发型,日本14岁至18岁女孩的发型是最讲究的。她们可以穿上丝绸衣服,而这之前只能穿棉布衣服。家庭这时会千方百计地打扮她们,让她们更加漂亮。这样,女孩也得到了某种程度的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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