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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化的报应
少年时代不加验证地接受的某种关于主人的理论,以为自己真是国家的主人,至少也是主人的接班人。后来我保持了这种自我期许,则是因为西方经济学关于公共服务的道理讲得透彻,从中我看到了理想社会的逻辑。按照这种逻辑,假如我真想成为宪法意义上完整的公民,我就不能妄想只享受公民的权利而不理睬公民的义务。这两种关于主人的理论,一个来自过去,一个来自未来,都不是现实的产物。

    从这个意义上说,民主制度的真正实行,也是提高公德水平的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因为公德无非是主人翁的道德,不是主人翁,继续当臣民甚至奴才,这道德便没了根基。

    把上边提到的比喻再发挥一步:如果我雇小时工或者保姆来家打扫卫生,没想到他反客为主,仗着自己膀大腰圆在我家里当上了主子,这时我会作何反应?我被迫出去挣钱养家糊口,被迫给他发工资,这完全是因为没别的办法,不这样就会挨揍。那我还会在乎穿着雨靴踩地毯么?只要这室内卫生的事情还归那位当上了就不肯下台的小时工管,我才不在乎他忙不忙呢。累死他才好,累跑他更好。我怎么会体谅他的辛苦?他是猫,我是老鼠,我体谅猫的心情干什么?以皇帝为最高代表的统治者,就是这样的公仆。公仆如此德行,我的公德应该是什么样子?

    <er h3">三

    大约2000年前,王充在《论衡》中谈论人性问题,说尧和舜当政的时候,百姓没有狂和愚的人。他还讲到一个古代的传说,尧和舜时代的老百姓,可以“比屋而封”,而桀和纣时代的老百姓,挨着屋子杀掉也不冤。他说,圣主的老百姓和恶主的老百姓如此不同,根源在于“化”,而不在人性。

    按照这种说法,刁民乃是政府“化”出来的,是政府培养出来的,并非天性就刁。当然刁民反过来也能培养贪官。不过要改变这种恶性循环,下手之处当然在政府。这是王充的高见。

    中国古人讲到尧舜,经常有一些理想化的赞美,但我还是相信王充讲的传说。尧舜时代是什么时代?那是中国的第一个王朝尚未建立的时代,尧和舜都是大家选出来的,每个人都是一个范围不大的熟人社会的成员,彼此几乎都知根知底,而每个人的行为都会影响别人对他的长期看法。人在这样的社会里生活,想不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是根本不可能的。无论这行为是好是坏,恐怕都不那么容易归功于或归咎于首领或别的什么人。按照我们对原始社会的理解,这些人确实也可以称为贵族,在这样的社会里,“比屋而封”应该是可能的。

    到了桀纣时代,人心就不行了,这也是有道理的。桀纣是主子,其他一概都是臣民或奴才。如果主子们像桀纣那样,连一点替天行道的遮掩都不讲,臣民的道德水平自然也应该坏得没遮拦。

    但我对王充的说法有个疑问。刚才谈论尧舜的逻辑和生活常识都提醒我们,聚族而居或者在小村庄中生活的人,如果不出这个小圈子,其实是坏不到哪里去的,不然就要自作自受。而桀纣时代,血缘社会还没有解体,人们如何能坏到“比屋而诛”却不制造冤假错案的程度呢?

    我估计,恐怕那些坏都坏在了“公德”领域,坏在与“公家”——王公之类的统治集团——及其掌管的“公务”的关系方面。而在“私德”的领域,在家族内部,在朋友邻居和乡亲之间,我们的祖先就未必落后,说不定还能领先世界呢。中华民族长期处于世界先进水平,大概就有这“私德”的一份功劳。私德好,社会管理成本低,生产者也能安心努力地干活。可是公德不好,先进就保不住,别人不打自己也要乱,早晚要大乱。

    <er h3">四

    如今,我们的血缘社会和地缘社会都解体了,而西方所谓的“市民社会”又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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