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后记 官场传统的心传
我读过几本清朝人写的笔记,恰好知道一些百年前福建官场的情况。今年1月中旬,我在《南方周末》(2000年1月14日)上读到两篇描写当代福建官场的文章,题目是《贫困县的“红包书记”》和《另一起“红包丑闻”》。古今对比,迢迢暗递的传统浮现眼前。
报上说,“红包书记”丁仰宁在福建省政和县当政2年,收受红包100多万元。当地向领导干部送红包已经形成风气,层层都在送,层层都在收。另一篇谈到福建宁德地区官场的文章也说,红包的大小与官员的级别成正比,红包是权力运作的润滑剂,个人、单位、党政机关全都大送红包。
在红包的大小、作用和普及程度方面,今日福建官场与清朝官场没有明显区别,但在名称和递送技巧方面,区别却很显著,让人感觉到传统断裂的痕迹。红包书记亲自介绍了几种送红包的花样,他使用的语言很贫乏,翻来覆去就是“红包”、“送礼”这两个词,而他列举的那些花样,还有另外一篇文章以同样贫乏的语言提到的花样,在清朝官场都有很确切的名字。
红包书记说的逢年过节送红包,还有利用生日送礼,在清朝的术语叫“三节两寿”。这个词通行全国。“三节”是指春节、端午和中秋,“两寿”是指官员自己和官员夫人的生日。现在领导干部出差收受的红包,在清朝叫“程仪”。请官吏办事送的红包,在清朝叫“使费”。请中央各部批准什么东西,递上去的红包叫“部费”。还有几十种名目,譬如告别送别敬,冬天送炭敬,夏天送冰敬或瓜敬,向领导的秘书跟班送门敬或跟敬等等。我不熟悉情况,对应不好,就不一一列举了。以三节两寿为首的所有这些花样,明清时统称为“官场陋规”,现在则宽泛且模糊地称为“不正之风”,全然不顾其规则性的作用。在明朝和清朝,这些术语是延续使用的。经过五六百年的积累和充实,词汇像官场规矩一样变得丰富细腻,体现了官场“潜文化”积淀的丰厚。
我在这里杜撰了一个“潜文化”的词,目的是与官场上正式的“红头文件”划清界限。“潜文化”的东西是很少形诸文字的,积累和发展的道路自然不那么顺畅,红头文件则不然。历代的行政法规按中央六部的分类归为“六典”,清朝的阎镇珩仅仅梳理了一遍就花了十三年,写了部《六典通考》,竟用了二百卷的篇幅。这些红头文件大体都说得很漂亮,勤政爱民云云,规定也越来越具体细致。假如当真行得通,我们的文明肯定有资格征服世界——无须花那些冤枉钱搞大选、维持议会和最高法院,统治集团就像人民的父母一样慈爱,像圣贤一样英明。奈何这些漂亮东西不太中用,倒是那些只做不说的“潜文化”生命力极强,大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劲头。打算学习研究这种东西的人,最好潜入官场生活之中,在实践中摸索总结。如果想研究前朝,就要扎到小说笔记和原始档案之中翻检搜寻。
谈到小说,我想起了高阳先生在《胡雪岩》一书中写到的行贿办法。清朝官员到北京行贿,先要按规矩到琉璃厂的字画古董店问路。讲明想进某大官多少两银子之后,字画店老板就会很内行地告诉他,应该送一张某画家的画。收下银子后,字画店的老板会到那位大官的家里,用这笔银子买下那位官员收藏的这位画家的画,再将这张画交给行贿者。行贿者只要捧着这张很雅致的毫无铜臭的礼物登门拜访,完璧归赵,行贿就高雅地完成了。这里的一切都是合法的,字画价格的模糊性提供了安全性。字画店的老板也非常可靠,他只按规矩收一笔手续费。我想,这些门道和规矩,都凝结着我们祖先千百年的智慧和知识,相形之下,现在的官员真是太俗太蠢太无知了。红包书记说现在的人送礼,经常在香烟、酒盒、果箱里藏钱,还送一些空调和微波炉之类的夯货。这再次表明了潜文化传统的断裂,似乎一切都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