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家庭暴力
0名妇女被殴打致死;美国警察有三分之一的时间花在应付因家庭暴力打来的电话上;所有警察受伤的40%和死亡的20%是被卷人家庭纠纷的结果;被谋杀的妇女中有60%是死于熟人之手,最常见的情况是分居和离婚的妇女被男方设陷阱加以谋杀;因伤住院的妇女中有20一30%是被性伴侣伤害的;产妇中有17%报告说在怀孕期间受过暴力侵犯。一个样本容量为2000人的随机抽样调查表明,在1979年,有16%的夫妻之间发生过暴力行为(从打一巴掌到真正的殴打);整个婚姻关系期间平均约有28%的夫妻之间有暴力行为。关于婚内强奸的普遍程度的一项调查表明,在美国旧金山地区,12%的已婚妇女报告自己曾经历过婚姻关系中被强迫进行性交。(海特,第400一407页)在法国,有200万妇女经常遭受男人的虐待;在德国有400万妇女遭受丈夫的虐待。有调查表明,在犹太家庭中,丈夫对妻子的暴力很普遍,其实犹太教义并不赞成家庭暴力,也是主张对施暴者加以惩罚的,同时应当对受害者给以补偿。以色列的一项调查表明,受虐妇女的生活环境同监狱极其相似:与世隔绝,受害人被割断了与外界的信息联系,丧失了来自外界的物质与精神支持。
传媒揭露的一个印度妇女个案引起公众的关注:她被姻亲杀害,原因是婚后八年其父仍不能交齐嫁妆钱。这一案件使人们对在印度针对妇女的暴力状况有了认识。移民妇女中的家庭暴力状况也非常严重。每年有数以千计的南亚妇女到达美国,由于丈夫的虐待,她们对新生活的梦想很快就被噩梦毁掉了。
这个群体所处的困难环境使这些妇女比其他人更难寻求帮助。
但是在过去10年当中,已成立了十几个支持南亚妇女的团体,它们的愿望就是要关心和帮助这些妇女。
许多人提出疑问:为什么这些受虐的妇女还要继续留在充满暴力的家庭里,答案是她们的自信心被暴力摧毁了。有调查表明,被动接受和麻木不仁是受虐妻子的典型特征。妇女挨打一般要经过三个阶段:挨打时,她们感到吃惊,竭力躲闪;然后感到恐惧,竭力讨好丈夫;最后感到抑郁,躲到一边自责。一旦挨打成为习惯,其后果可能导致丧生。妻子挨打的社会后果除了伤害、致死之外,还可能成为下一代的效仿行为。妻子的挨打还常常伴随着子女的挨打和受性虐待;待子女长大成人后,有可能继续这种受虐的生活模式。
近年来,妇女运动越来越多地关注针对妇女的暴力这一问题,人们从不同的角度对男性针对女性的暴力行为作出解释。
自由主义女权主义和心理分析派把暴力看作少数人的变态;社会结构论的解释则认为,暴力行为是社会的阶级差别所带来的挫折感和压抑感导致的;由于社会上有些人不能实现自己心中的目标,由于相对贫困和绝对贫困,由于恶劣的住房,恶劣的工作环境,由于缺少工作机会,一些人才会变得有暴力倾向,因此,对妇女施暴的现象较多发生在社会的下层。有许多女权主义者对暴力现象持有这样的看法:如果像统计数字所表明的那样,强奸犯大多数对于被害妇女不是陌生人而是熟人,那么这种暴力行为就应当说是由不平等的权力关系造成的。有学者提出,家内的男女不平等与家庭暴力有直接的关系;如果夫妻平等的家庭增加了,家庭暴力一定会大大下降。
自内罗毕战略提出与针对妇女的暴力作斗争以来,各国妇女作出了积极的努力,从妇女教育和受虐妇女庇护所,到全女性警察部队的成立,一场全球性的反对对妇女施加暴力的运动正在蓬勃兴起。不少人提出建议,应当建立一个全球性的网络,把针对妇女的暴力这一问题摆进世界人权问题的议事日程当中去。这个专门对付针对妇女的暴力的全球性网络将把社会工作、法律、教育、卫生及受虐妇女庇护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