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感情与性的关系
个进了监狱,我出来第一件事就是杀了你。后来他就上了我的床。他是警察,会擒拿术,我的手被他不知怎么一弄就不能动了。我一开始还挣扎,后来就不挣扎了。这个人很会做,那是我这辈子第一次得到快感,觉得里面一跳一跳的。我想其中一个原因是我的阴道窄,适合这种瘦型的男性,胖的就有点疼。这个浪漫而荒唐的经历给我留下了美好的记忆。我对谁都没有讲过。quot;
在调查过程中,有少数女性承认曾有过把性作为手段的经历,一位离婚的女性说:quot;你不知道离婚独居的女人有多难,你有时总要求人办点什么事,找工作啦,办个事啦,他们都会提这种要求。那些男人帮你一些忙,像换个煤气罐啦,搭个顺车啦,就让你用这种方式做交换。掐一把捏一把什么的也是常有的事,我很讨厌他们。像这种人,我就一心想让他办完事快走,人格上感到受侮辱,好像有妓女的感觉。我和这样的人做那事时一点也不想时间长,就想着快点快点。quot;
这位离婚女性还说:quot;性确实是人生活中很重要的部分。我有时会感到心情暴躁,我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常有些男人来找我,有时我就解决一下,过后有吃了一丸药的感觉。但是,真正的愉快来自真正的生理心理上的和谐。不但要有物质条件,还要有道德;不是交换什么;不是低级趣味的满足。我觉得,一个中国女人要想得到这种和谐,很难很难。quot;
在感情与性的关系方面,女性与男性相比似乎更看重感情。
这是人们一般的印象,也是我从调查中得到的印象。我想如果这是事实,肯定与中国社会(其他许多社会中也是这样)的男女道德双重标准有关。似乎只有男人才可以有与感情无关的甚至是同陌生人的性行为,如果女人做同样的事就很下贱。这种观点走到极端就使一些女性可以接受只有感情没有性的两性关系,她们还是quot;好女人quot;;而在另一个极端,则有些女性可以接受只有性没有感情的两性关系,可是她们就会成为一般人心中的quot;坏女人quot;。
在感情与性的关系这个问题上,于是就有了三种立场:第一种是感情与性共存的立场;第二种是有情无性的立场;第三种是有性无情的立常罗素就主张感情与性的和谐共存。他曾这样谈论过有爱的性行为与单纯的性行为中间的区别的:quot;爱情使我们整个的生命更新,正如大旱之后的甘霖对于植物一样。没有爱的性行为,却全无这等力量。一刹欢娱过后,剩下的是疲倦,厌恶,以及生命空虚之感。爱是自然生活之一部,没有爱的性行为可不是的。quot;
(罗素,孙珉编,第85页)
比较激进的有情无性的立场甚至会认为情与性是相互伤害、相互对立的。持这种立场的人们有两种相辅相成的征候,即适用于男性的quot;圣母娼妓综合征quot;和适用于女性的quot;圣徒罪人综合征quot;。前者是男人把妻子和情人视为圣母,纯洁无暇,不可用自己的性行为玷污她,而只能同娼妓或放荡的女人发生性行为;后者则是女人把丈夫和自己所爱的男人视为圣徒,不可玷污,只能同坏男人发生性行为;二者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持情与性不能兼容的观点。有古希腊雄辩家德莫斯特尼斯(Demost;我们拥有妓女为我们提供快乐,拥有侍妾以满足我们的日常需要,而我们的妻子则能够为我们生育合法的子嗣,并且料理家务。quot;还有美国的斯托克哈姆(AliceStock;任何一种快乐都不如肉体的爱来得更巨大、更强烈,但再没有什么比这更缺乏理性了。quot;(转引自凯查杜里安,第582页)日本一位影响极大的积极反对肉体之爱的思想家仓田百三则说:quot;我坚信性交在任何情况下,不管是夫妻之间还是相爱的人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