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历史决定论的反自然主义学说
历史决定论强烈反对社会学领域中的方法论自然主义,而声称物理学特有的某些方法不能应用于社会科学,因为社会学与物理学之间有着深刻的差异。它告诉我们说,自然法则或“自然规律”在任何地方都是始终有效的;因为物质世界受着在整个空间和时间之内不变的物质统一体的支配。然而,社会学规律,或社会生活规律则随着不同的地点和时期而有所不同。虽然历史决定论承认,有许多典型的社会条件,并且可以观察到这些条件有规律地一再发生,但它否认在社会生活中所发现的规律性具有物质世界规律性那种不变的性质。因为它们取决于历史,取决于文化上的差异。它们取决于特定的历史境况。例如,人们谈到经济规律时不应不加限定,而应该说封建时期的经济规律,或早期工业时期的经济规律等等,总要提到所说的规律在其中起作用的那个历史时期。
历史决定论断言,由于社会规律具有历史相对性,因而大多数的物理学方法不能应用于社会学。这种观点所根据的典型的历史决定论论点涉及到概括、实验、社会现象的复杂性、精确预测的困难以及方法论本质主义的意义。我将逐一讨论这些论点。
1.概 括
按照历史决定论的看法,在自然科学中,概括及其成功的可能性在于普遍的齐自然(uniformity of nature),在于观察到(也许不如说在于认定)在类似的条件下会发生类似的事情。这个原理被看作是在整个空间和时间内有效,据说它是物理学方法的基础。
历史决定论坚持认为,这个原理在社会学中必然是无用的。类似的条件只发生在单个历史时期内。它们决不会在时过境迁时还继续发生。因而社会中没有可以作为长期性概括的根据的那种恒久的齐一性——其实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我们没有注意那些平凡的规律性,例如下述的真命题:人类总是生活在集体之中,或某些东西的供应是有限的,而另一些东西如空气的供应是无限的,只有前者才能有市场价值或交换价值。
按照历史决定论者看来,忽视这种限制并试图概括社会齐一性的方法,无形中假定这些规律性是永恒的;因此一种在方法论上很幼稚的观点——认为社会科学能够采取物理学的概括方法——将造成一种错误的和可能误人子弟的社会学理论。这种理论会否认社会发展、或者否认社会总是发生重要的变化。或者否认社会发展(如果有的活)可以影响社会生活的基本规律。
历史决定论者常常强调,在这些错误的理论后面通常有一种辩解的意图;而事实上,社会规律不变的假贫可能很容易被滥用于这些目的。首先,它似乎认为,由于不愉快或不合意的事情是由不变的自然法则决定的,所以必须加以接受。例如人们引用了经济学的“不可抗拒的规律”来证叨,用法律干预工资交易是无效的。滥用持久性假设的另一种辩解,助长了一种不可避免性的普遍感觉,从而使人容易安静而不加抗议地忍受不可避免的不幸。现在的一切将会永远存在,试图影响事件的进程,甚或对它作出评价,都是荒唐可笑的。人们并不对自然规律提出异议,而企图推翻它们那就只能导致灾难。
历史决定论者说,这是保守的和为现实辩解的,甚至是宿命论的论点,是主张社会学应该采用自然主义方法的必然结论。
历史决定论者反对这些议论,认为社会的齐一与自然科学齐一迥然不同。社会的齐一是随着不同的历史时期而改变的。而人的活动正是改变它们的力量。因为社会的齐一不是自然法则,而是人为的;而且虽然可以说它们依赖人类的本性,它们之所以如此,乃是因为人类的本性有力量改变它们,而且也许能控制它们。所以人类能够使事情变得更好些或更糟些,积极的改革不一定无效。
历史决定论的这些倾向吸引着感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