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历史决定论的反自然主义学说
或“信贷是什么?”或“教士和教派成员(或教会和教派)的本质区别是什么?”等问题,不但完全正当,而且正是社会学理论所要回答的问题。
历史决定论者可能在这个形而上学问题上有所不同,他们在自然科学方法论方面的看法也有所不同,但是,仅就社会科学方法论而言,他们显然是站在本质主义一边而反对唯名主义的。事实上,我所知道的历史决定论者都是持这种态度的。然而,值得考虑的是,他们之所以如此,是否只是由于历史决定论这种普遍的反自然主义倾向呢?或者,是否历史决定论者有什么特殊的理由而不得不赞成方法论本质主义呢?
首先,很明显,在社会科学中反对定量方法的论点同这个问题有关。强调社会事件的性质特性和强调直觉悟性而反对纯粹的描述,正是与本质主义有密切关系的态度。
但还有其他论点——历史决定论的更典型的论点,是从读者目前所熟悉的思潮而来的(顺便一提,按照亚里士多德的看法,这些论点实际上就是使柏拉图提出第一个本质学说的那些论点)。
历史决定论强调变化的重要性。历史决定论者认为,凡变化必有变化之物。即使没有不变的事物,但我们说到变化时也必须得找出有什么东西在变化。这在物理学中是比较容易的,例如在力学中一切变化都是物体的运动,即物体的时空变化。而社会学主要是关心各种社会建构,从而遇到的困难较多,因为这些社会建构在它们已经发生变化之后是不那么容易识别的。在纯粹的描述意义上说,我们不可能把变化之前的一种社会建构和变化之后的那个建构看作同一个建构。从描述的观点来看,它可能是完全不同的。对英国政府现时建构的自然主义描述就是一个例子。也许必须把它们表述成与它们在四个世纪以前的情况完全不同的。然而,就一个政府来说,我们可以说尽管它大大的改变了,但它在本质上是相同的。政府在近代社会中的职能在本质上类似于它那时所履行的职能。尽管所剩下的可描述的属性极少相似,但该建构的本质同一性是保存着的,于是我们可以把一个建构视为另一个建构的改变形式。在社会科学里,当我们谈论变化或发展时,不可能不预先假定有不变的本质,因而不能不按方法论本质主义来进行研究。
当然有些社会学名词,例如萧条、通货紧缩、通货膨胀等当初显然是以纯属唯名主义的方式引进的。但它们也没有保存它们的唯名主义性质。随着情况的改变,我们很快就发现,社会科学家们对于某些现象实际上是不是通货膨胀的问题,有着分歧的看法,于是,为了准确起见,就有必要研究通货膨胀的本质性质成本质意义。
所以,对于任何社会事物都可以说,“仅就其本质而论,它可以出现在任何其他地方,采取任何其他形式,它也可以有所改变而事实上又保持不变,或者虽说改变了,但改变的方式与实际变化不同”(胡塞尔)。有多少可能的变化,是不能先验地给予限定的。我们不能说某社会事物能有哪种变化而又能保持原状。有的现象从某种观点来看,可以在本质上是不同的,而从另一种观点来看,又可以在本质上是相同的。
从上述的历史决定论的论点可以看出,对社会发展的纯粹描述是不可能的;或者更确切他说,社会学的描述决不可能仅仅是在唯名主义意义上的描述。如果社会学描述不能不需要本质,那么社会发展的理论就更不可能不需要本质了。因为谁会认为,对某个社会时期的特性以及它的矛盾和内在倾向和趋势等等给予判定和解释,是能够用唯名主义方法来处理的呢?
于是方法论本质主义可以建立在历史决定论的论点的基础上,而这正是使柏拉图得出了形而上学的本质主义。这个论点也就是赫拉克利特的论点,他认为变化的事物无法给予理性的描述。因此,科学或知识必须假定有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