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到有机界的结构,我们又可以在这里面看到,那或者是演化中结构过程的产物,或者是其成分自古以来就铭刻在原始的脱氧核糖核酸(DNA)里的一种组合系统的产物。总之,在一切层次上都又会碰到这个问题的。在我们所处的有限领域里,作为结束,只要看到以下几点就够了:关于发生构造论的研究是存在的;这些研究工作由于有了结构主义的前景已经得到了加强,而不是被削弱了;因此,正象我们在语言学和智慧心理学里所看到的那样,做一个综合是必不可少的。
还有功能主义的问题。如果认识的主体并没有因结构主义而被取消.如果说他的那些结构跟一个发生过程不可分,那么当然功能的概念就没有失去它的任何价值,而是一直被蕴涵在作为结构来源的自身调节作用里的。可是在这里,事实的论证,也是有形式的或者说是合法的理由来证明其确有根据的。对功能作用加以否定,实际上就又回到了在“自然”结构的领域里去假设有一个实体,不管它是主体本身,是社会,还是生命界,等等,它会成为“一切结构的结构”。因为,除非跟富科一起认为有被区分开的、一个个接着来而又是偶然性的“认识阶”,那种种结构只有成为体系才有生命。然而,只要因为有长久以来早就知道的二律背反的原因,只要由于有较近时期知道的形式化种种限制的理由,一个一切结构的结构是不会实现的。由此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主体的本性就是构成一个功能作用的中心,而不是一座先验的完成了的建筑物的所在地,而且如果有人把社会、人类、生命界,甚至全宇宙来代替这个主体,所得的结果还是一样的。
综上所述,结构主义真的是一种方法而不是一种学说,或者说如果它成为学说的话,那结构主义就要引出大量的学说来。作为方法,结构主义在应用上只能是有限制的,也就是说,如果结构主义由于要得到丰富成果而被引导去同一切其他方法发生联系的时候,它假定有其它方法的存在,并且也丝毫不排斥发生过程或功能作用的研究;相反,结构主义在一切必须发生接触的边缘领域中,用它强有力的手段加强这些研究。另方面,作为方法论,结构主义是开放性的,就是说,在这些接触交换过程中,也许它接受的没有它给与的那么多,因为结构主义是最新的产物,还充满着丰富的预见不到的东西,不过它要整合大量的资料,并且有种种新的问题要解决。
如同在数学里布尔巴基学派的结构主义由于有了一种求助于一些更加能动的结构(各种“范畴”及其“函数”的基本维(译者注:参看第6节后一部分的叙述1)的运动,已经得到了发展;同样,在不同学科里一切结构主义的现有形式,也一定因为多种多样的发展而壮大;而且,由于结构主义同一种内在的辩证法紧密联系,人们可以确信,某些结构主义的信徒碰到看来跟结构主义不相容的立场而从中推论出的一切否定、贬低、或限制,恰恰正相当于种种交叉点,在这些地方,那些对立命题总是被新的综合所超越。
总之,当人们有把结构主义当成一种哲学的倾向时,威胁结构主义的永远存在着的危险是结构的实在论;只要人们一忘记在结构和成为结构的来源的各种运算之间的关系,就会到这种实在论里去找出路。反之,在人们记得结构首先是、并且主要是一束转换关系的情况下,那就会排除以下的情况:或者把结构跟客体所固有的物理算子或生物算子分离开来,或者把结构同主体所完成的运算分离开来。结构只代表这些运算的组成规律或平衡形式;结构并不是先于它们或高于它们的、为它们所依靠的实体。事实上,与任何活动相对而言,运算本身就是互相协调,组织成体系:正是这些体系通过它们构造过程的本身构成了种种结构,而并不是这些结构事先决定了动作和种种构造过程,能先于动作和构造过程而存在。所以,在这本小书里所分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