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丁、梦材料的表现力
直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研讨了许多以梦表现梦思的方法。我们知道在形成梦以前,梦思必须经过某些程度的改造,而且我已触及有关这方面的更深层题目(除了其一般性原则外)。我们也知道,这些材料被剥离了许多相连关系后,还要经过挤压制的程序,同时由于元素不同强度之间的置换,也达致了材料间发生了精神价值的改变。到现在为止,我们所考虑的置换作用只是限于将一个特殊的意念与一个和它非常相近的相互交换,而结果促成了凝缩作用,使一个介于二者之间的单元化元素的进入梦境(而不是两个)。我们并没有提到其他的置换作用,由分析知道,还有另一种置换作用,它置换有关思想的语言表达。在这两种情况下,置换都是基于一串列的联想;此种程序能发生于任何一种精神领域,而置换的结果可能是一元素代替了另一元素,或者是某一元素的语言形式被另外一种所取代。
第二种“梦的形成”的置换作用不但在理论上是有很大的吸引力,并且亦可以解释梦所伪装的极其荒谬外表。置换的结果常常造成梦思中一个无色与抽像的概念改变为图画的或者是具体的形式。这种改变的好处及目的当然可以一目了然了。由梦的观点来看,能够意像化的,即能被表现:就像在报纸上画家因为重要政治题目而面临了插图(表现)的困难,抽像的观念亦使梦得到了同样的危机。此种置换不但是表现能力受惠,亦可以因而得到凝缩以及审查的好处,只要是抽像形式的梦思都是无法利用的;一旦它变成图像的语言后,梦的运作所需的对比与仿同(如果没有,它也会自己创造的)在这种新的表达方式下就能够更容易的建立了。这是因为在每种语言的历史进展中,具体的名词比概念名词具有更多的关联。我们可以这么想,在形成梦的中间过程中(使得杂乱分歧的梦思变得简洁与统一),大部分精力是花在使梦思转变为适当的语言形式。任何一个想法,如果其表达方式因为别的原因而固定的话,那么它就能根据一个变数来选择其表达方式(这些是别的想法所具有的可能表达方式),而它或许从开始就这样了——像写诗一样,如果诗要押韵的话,那么对句的后者必定受到两个限制:它必须表达某种适当的意义,而其表达亦要合乎第一句的韵律。无疑的,最好的韵诗是那种无法找到刻意求韵的斧凿痕迹,而且它欲表达的意义,因为相互影响的关系,从开始就选定了一些字眼,只要稍加变动就可以满足诗韵了。
在某些例子中,此种改变表达的方法甚至直接协助了梦的凝缩,因为它的含糊的字眼表达出许多梦思(而不是一个),而整个文字的智慧就这样的被梦的运作所废弃了。我们无需因为文字在梦的形成所扮演的角色而感到惊奇。既然是许多意念的交接点,文字亦可以认为注定是含糊的;而心理症患者(譬如说,在架构强迫性思想与恐惧时),亦毫不羞耻的利用这些文字的好处(不比梦来的少)以达成凝缩和伪装的目的〔36〕。我们亦可以很容易发现梦的改造亦因表达的置换而获利。如果以一个含糊的字眼替代了两个意义明确的,那么结果是误人的;如果以图像来替代我们日常所用的严肃表达法,那么我们的了解力将会大受阻碍,特别是梦从来没有告诉我们它的内容应该是按字面解释或者是比喻的,而且内容是否直接和梦思相联抑或要经过一些中间插入的语句。在分析任何一个梦的元素时,我们常常不知道究竟:
a是否要看它的正面或是反面意思;
b是否要当历史来说明(即回忆);
c是否以像征的方式来说明,或者d是否以其文字意义来说明。
但虽然是含糊,我们亦可以说这些梦的运作之产品(我们应当记得,它们并非基于要被了解而制造的),对其翻译者所带来的困难要比那些古代的像形文字来得简单多了。
我已经举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