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戊、原本的与续发的步骤——潜抑
中的不合理步骤是根本的。只要概念被前意识所舍弃,让它自生自灭,并且由潜意识不受压抑的能量所转移(而这潜意识努力地找出口),他们就会发生。其他一些观察亦能支持我们的观点——这些被称为不合理的,并非是指正常步骤的错误(所谓理智错误),而是那由抑制解放出来的精神装置的活动方式。因此我们发现统驭由前意识激动转变为行动之间的还是同样的步骤,而前意识思想和文字之间的连结也很容易出现同样的转移和混淆。这我们常归咎于不注意。最后,要抑制这些原始形式的功能,需要更多工作(能量)的证据存在于下列的事实中:如果我们让这些力量突破到意识层,则会产生一种滑稽(一些要借着笑声而释放的过多能量)的效果。
有关心理症的理论指出下面这个不变以及无疑的事实,即只有幼童时期而来的性愿望冲动,在孩童的发展过程中受到潜抑后,曾在后来的发展中重新复活过来(或许是源于起始是双性的性体质的关系,或者是性生活过程中不良影响),所以可供给产生各种心理症症状的动力。只有推论到这些性力量,我们才能把潜抑理论中仍然存在的隐缝塞住。对于这些性的以及幼童时期的因素是否同样的适用于梦理论的问题,我将不予回答。我没有完成后者的理论,因为在假定梦愿望永远是由潜意识中而来的时候,我已经超过我能解说的地步〔31〕。
在此我也不想再深究形成梦和歇斯底里症之间的精神力量有什么不同。我们对任何一个仍然没有足够的了解。
另外还有一个地方我认为是重要的,而我要承认,我是因为这点才能导出有关两个精神系统的讨论——它们的运作方式以及潜抑的事实。现在的问题不是我是否能将这和大家有关的心理因素造成一个适当而且正确的概念,或者(相当不可能)我的看法是否歪扭以及不完全的。虽然在判断精神审查制度和梦内容的合理与异常的修正中,我们会造成许多变异,但以下这些一定还是事实。在梦的形成过程中,这类的步骤必定在运作,而它们的基本是和歇斯底里症的形成是同类的。然而梦并非是病态的,它并没有显示任何精神平衡的困扰,而且它也不会发生效率被破坏的结果。也许有人认为不能由我的梦或者是我病人的梦中得到全体有关正常人的梦之结论,但我相信这个反对是不值得一提的。因为我们可以由所见的现像推论它的动机力量,结果会发现心理症病人所应用的精神机转并非新创,而是早已存在于正常装置之中。这两个精神系统,控制二者之间通道的审查制度,其中一个活动对另一个的抑制与掩盖,以及二者和意识层的关系——或者其他对此观察到的事实的更正确解释。这些都形成我们精神工具的正常结构,而梦则指出一条让我们能了解这精神构造的路。即使很保守地局限于已知的确定知识的范围,对梦我们仍然可以这么说:它们证实了那些被压抑的东西仍然会继续存在于正常或异常人的心灵中,并且还具有精神功能。梦本身即是此受压抑材料的一种表现。理论上来说,每一梦例都应是如此的。由实际的经验看来至少可以在大部分的情况中找到,尤其是那些表现出最明显的梦生活之特征者。在清醒时刻中,由于矛盾态度的相互中和,所以心灵中被压抑材料无法被表达,并且无法被内部的知觉所感受,但是在晚间,却由于冲力对妥协结构震撼的结果,这被压抑的材料找到进入意识的方法与路途。
Flecteresinequeosuperos,Acamovebo〔32〕(如果我不能影响神祇,那么我亦要搅动冥界。)
梦的解析是了解潜意识活动的大道。借着梦的分析,我们能够了解这最神秘最奇异的构造。无疑地,这只是一个小步,但却是个开始,而且这个开始使我们能够更进一步分析(也许基于其他我们称为病态的构造)。而疾病——至少那些正确的被称为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