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低劣的群体心态
人会变成一个“无名氏”,而以个人责任为基础的法律,对这样的无名氏是不起作用的。所谓“法不贪众”的经验使他意识到,他不必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群体感情的狂暴,尤其是在异质性群体中间,又会因责任感的彻底消失而强化”。意识到肯定不会受到惩罚——而且人数越多,这一点就越是肯定——以及因为人多势众而一时产生的力量感。在群体中间,就像“傻瓜、低能儿和心怀妒忌的人”一样,在摆脱了自己卑微无能的感觉之后,会产生出一种残忍、短暂但又巨大的能量。
勒庞这些思想所提出的最大挑战对象,便是18世纪以后启蒙哲学中有关理性人的假设。在他看来,“是幻觉引起的激情和愚顽,激励着人类走上了文明之路,在这方面人类的理性没有多大用处。”因此在同人类的各种作为文明动力的感情——“譬如尊严、自我牺牲、宗教信仰、爱国主义以及对荣誉的爱”——的对抗中,理性在大多数时候都不是赢家。这也是那些高深莫测的哲学或科学观念在面对群体(不管其中的个人有多么高的智力水平)时,必须使它们低俗化和简单化的原因。
在这一点上,勒庞是可做乔治·奥威尔的老师的,他不但知道在“政治和语言的堕落”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而且指出“说理与论证战胜不了一些词语和套话”,并不全是宣传者的过错,因为这些东西是“和群体一起隆重上市的”。这些在群体中产生了广泛影响的观念,其威力只同它所唤醒的形象而不是它们的真实含义有关。只有这些避免了分析和批判的观念,才能在群体眼里具有自然甚至是超自然的力量,让群体“肃然起敬,俯首而立”,“它们在人们心中唤起宏伟壮丽的幻象,也正是它们含糊不清、使它们有了神秘的一力量。它们是藏在圣坛背后的神灵,信众只能诚惶诚恐地来到它们面前。”因此,那些详加分析便会歧义纷呈的观念——例如民主、平等、自由等等——所以具有神奇的威力,只是因为它们已经变成了空洞的政治口号——各种极不相同的潜意识中的抱负及其实现的希望,好像全被它们集于一身。
于此,我们也许更容易理解像韦伯和罗素这些曾经有志于参政的大思想家为何失败了。在观念简单化效应的作用下,凡是抱着怀疑的精神、相信在政治和社会问题上极不易发现“确定性真理”的人,尤其是一个习惯于用推理和讨论的方式说明问题的人,在群体中是没有地位的;当面对激奋的群情时,他尤其会生出苍白无力的感觉,因为他意识到他要与之作对的,不仅仅是一种错误的行为,还有“多数的力量”,还有贯彻这种行为时的偏执态度。我们更能理解,所谓专业精英,不管其智力多么高强,他陈明利害得失的理性努力,面对被空洞的观念冲昏了头脑的群体,反而会感觉自己十分迂腐和无聊。更为可悲的是,面对群众的荒谬与狂热,明智之士更有可能根本不会做出这样的努力,而是同群体~起陷入其中,事后又惊叹于自己连常识都已忘却的愚蠢。弗洛姆曾从个人在社会共同体中的边缘化或受其排挤而导致的内心焦虑出发,对这种放弃独立判断能力的过程做过分析,他所说的人们情愿“逃避自由”的原因,便包括着在这种内心焦虑的压力下,人们会情不自禁放弃个人立场的倾向,因为正如勒庞的解释所表明的,怀疑造成的不明确性,不但不会让群众喜欢,而且有可能使他们生出足以致人死命的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