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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双脚跷在沙发上
做一次交易,通过邮局代收款的方式进行。”说完他随即转身离去,一眨眼就消失在人群中了。整件事情就这么结束了!

    我一个人站在原地,觉得一下子有了好多新的体验:

    第一、原来有的男人喜欢和袜子做爱,而且不是穿在脚上,而是凑在鼻子上。

    第二、从事色情交易不只是可以通过电话,还可以经由邮局。

    第三、光着脚伫立在十二月的科隆街头,冷啊!

    另外还有好几个问题同时在脑中萦绕:

    第一、我是不是变成妓女了?

    第二、刚刚那个穿一身灰的年轻人,算不算是一个危险的“强暴犯”呢?

    第三、他如何负担得起这样的花费?

    针对第一个问题,我很快就有了答案:不是,我不觉得是。我很快就下了这样的结论,因为我向来不喜欢多花时间和精神在“想也知道不会有什么了不起的答案”的问题上。(这里所谓多花时间,大约是指两分钟左右吧。)

    至于另外两个问题的答案,则在这个故事的续集中才得到了解答。

    故事的续集发生在两年以后,当时我已经从学校毕业,在一家评价相当高的妇女杂志社工作。有一次,几个要好的同事约了一起聚餐(我相信大伙儿都喝了一点酒),我向她们提起上述的经历。哇啦啦,有意思啊,这个故事!他竟然把电话号码都给你了,真不简单。“你一定要把这个故事写出来!”

    你们首先要知道一件事,和“性爱”主题有关的文章,在妇女杂志中是非常重要的一环,而这方面的文章内容,有很多都是出自女主编、女记者们的亲身经历。(譬如有一篇文章叫“倒楣性事一箩筐”,就是一位女同事精采的亲身体验:她在和情人翻云覆雨完事之后才发现,整个做爱过程中她的卫生护垫竟然一直都黏在她的屁股上!)

    于是乎就有了后续的访问。访问的对象除了前面提到过的那位来自科隆的青年马丁(对了,顺便提一下,他受访的酬劳是一双袜子),另外还有一位心理学家,他们共同帮我澄清了当年未获解答的两个问题。

    针对我的第二个问题,受访的两位表示了相同的意见:有“恋物癖”的人决不会像强暴犯那样危险,因为基本上他们已将发泄的对象由活生生的人转成了没有生命的物。说得更直白一点就是:这种人宁愿强暴我的鞋子和袜子,也不愿意强暴我!好深的寂寞,不是吗?而且真是只猪,好可悲的猪!

    对于我当年的第三个问题,受访的两个人倒有不同的意见。

    当事人马丁觉得,他对“脚下之物”的迷恋与热爱,不过是一种嗜好罢了。“这其实和其他的人花钱在旅游上或是冲浪上是一样的。”对于这种讲法,心理学家却认为大有美化和“粉饰”原意图之嫌。有“恋物癖”的人,其性格多有易上瘾的弱点,而这种瘾头通常会愈演愈烈,必须要用愈来愈强的剂量才能使其满足。换成大白话就是:向女人买鞋子和袜子是会让人堕落以至于走向犯罪的!这点我绝对可以作证。

    新的疑问来了:我是不是也有“恋鞋癖”呢?答案是:不知道。真的搞不清楚。但有一点却是不争的事实:自从那次事件之后,我和这类人突然就变得牵扯不断、纠缠不清起来。

    我的双脚好像从此失去了它们的“贞操”,总是不断有新的“恋鞋癖”者尾随在后。噢,不只在后,跟在脚前的也有。尤其是在我参加过一个当红的电视访谈节目之后,情况就变得最为严重。当时我是以“专家”身分受邀在节目中谈论相关的主题(因为制作单位看过我的文章),结果节目播出后的回响大得不得了,电话、信件、不同的邀约如雪片般飞来,简直让人应接不暇,而我的双足压根儿还没给任何人瞧见过呢!我不禁暗自慨叹,世风日下,如今男人真是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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