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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从蒋中正与毛泽东说到袁世凯
,又领回司马温公的“臣光曰”的老套路中去了。

    1.6 没有警察的警察国家

    读者如不惮烦,让我随手(真的是“随手”一翻)抄一段侯宜杰敌授评袁之辞。我把袁世凯三字用×××代之。读者可用袁、蒋、毛三公大名补入而重读之。自己再“臣光日”一下,就知道了。原文如下:

    在×××的封建法西斯统治之下,人身自由毫无保障。在北京,有权逮捕人的机关有十余处,最令人毛骨悚然的是京畿军政执法处、京师警察厅和北京警备司令部。侦探密布,军警四出,人人自危,稍一不慎,即罹逮捕杀头的惨祸。在“二次革命”期间,×××更是百倍千倍的凶狠,对反对者恣意杀戮,整个北京一片白色恐怖,暗无天日。议员伍汉持、徐秀钧,工党领袖徐企文皆被处以极刑。一般人惨遭杀害者不计其数。(见上引《袁世凯全传》,页三三六~三三七)

    这一段极其精彩动人的有关独裁者“次文化”的描述,对袁似稍嫌过分——非袁较蒋、毛仁慈也。是他的老特务东厂、锦衣卫、血滴子那一套,不够现代化也(搞秘密警察也有其“转型”的过程)。

    这一段对蒋,尤其是对毛,则颇嫌不足。盖蒋所搞的还是以德、义、俄、日为师那种老式的“警察国家”(policestate);毛所搞的则是兼东西之长,已臻化境的“没有警察的警察国家”(apolicestatewithoutpoloice)。这一老套路,我国自文武周公时代即已有之,所谓“使民战傈”也。至始皇帝搞焚书、坑儒,偶语弃市。而登峰造极。其后汉唐酷吏亦间有发明。——毛公所搞的则是冶希特勒、斯大林和秦始皇于一炉的,时人(包括侯宜杰教授)所说的“封建法西斯统治”。——用这套后文革名词,袁世凯还不大够资格。

    我们中国入学习西方“共和政体”何以走上这条绝路呢?小可曲不离口,讲了三十多年的“转型论(病)”,和黑格尔、马克思师徒的“辩证法”,均可从不同角度加以解释。司马光的“臣光曰的历史哲学”也可解释一部分——从行为科学的观点,回看司马光的“才德论”,也有他的独到之处也;毕竟是中国人说中国事嘛!至于辩证逻辑那一套,原是从纯白种文明的经验中发展出来的,套上东方文明,就死角太多了;“西方”的人权论,也跳不开这个框框——有暇当以历史史实印证之,以就教于高明。历史哲学若不以历史事实加以说明,就是“空谈”了。

    1.7 要做伪君子,莫做真小人

    再具体的回溯一下。在清末民初的政治转型运动中,转来转去没个出路。到头来大家都要搞“寡头政治”,搞个人独裁。此非袁、蒋、毛三公如此;中山亦不能免也。睹此,我们就可想象出问题之严重,不是司马光的单纯“才德论”所可规范了。

    寡头政治的最高形式便是做皇帝。事实上,在孙、袁、蒋、毛四人之中,大家的最后志愿都是搞个人独裁的最高形式(皇帝)。而在此项追求之中,反以袁为最“低调”(lowprofile)。他口口声声只想做个“君主立宪”制下的洪宪皇帝,那就于愿已足了。洪宪者,洪(宏)扬宪法也。

    可是毛泽东的干法,岂是洪宪而已哉?他造宪毁宪。把个依宪法产生的国家元首(刘少奇)杀掉不算;再把个依“党宪”产生的接班党魁(林彪)也赶尽杀绝。最后还要把个泼辣荒淫的老婆(江青)培植成“秦二世”。这算啥名堂呢?

    老蒋总统当年为争取革命,赶走汪精卫,关起胡汉民。把个监察委员派作执行委员会主席。其后为培养经国二世,把康泽变成共俘,又驱除CC(陈立夫),气死黄埔头头(陈诚)。最后还搞个“于右任”(余又任谐音)、“吴三连”(吾三连谐音)……君主而不立宪——不也是个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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