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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论帝国主义与晚清外患
)。这种叙述之真切,以今日纽约毒祸与之相印证,都是符契相合的。至于那禁烟名句说,烟如不禁,则将来“不唯无可筹之饷,亦且无可用之兵”。中国如衰败到那步田地,则“鸦片战争”就没有“非打不可”之必要了。这一个境界却正是英国这个大毒枭,在鸦片战前所企盼的中国啊!出乎他们意料的则是道光皇帝竟然派出一个有为有守、而敢作敢为的林则徐。林某既然真的要禁起烟来,真的meansbusiness,则这场战争才真的就“非打不可”了。一战四年,中国大败亏输,落得个“五口通商”、“割让香港”的结果,在本篇正文上,就不必细述了。

    “鸦片战争”之战与不战之权,操之于大英帝国的首相与国会。林钦差被动应变而已。他如要认真地禁烟,不管贵钦差是林则徐、张则徐,都要挨打了。是耶?非耶?

    7.6 从“印度第二”到经济第一

    英国在清末和中国一共打了三仗——一次是“全仗”(“鸦片战争”,一八三九~一八四二),两次是和其他列强合伙来打的“半仗”(“第二次鸦片战争”,亦名“英法联军”,一八五八~一八六〇;和“八国联军”,一九〇〇~一九〇一,史家也称之为“拳乱”、“义和拳”,扶清灭洋之乱也)。

    前段已言之,英国是当今世界上最能随机应变、十项全能的帝国主义,所以它对我们所打的三次战争的性质和方式也大有不同。

    曾两任英国首相(一八六八,一八七四~一八八〇)的迪斯瑞理伯爵(EarlBenjaminDisraeli,1804~1881)曾有名言曰:“大英帝国无永恒敌人,亦无永恒朋友,却有永恒利益。”所以上述三次侵华之战,虽方式不同、性质各异,其为大英帝国的“永恒利益”而战则一也。

    概括地说来,中英鸦片之战,英国的目标和方式都是以它侵入印度的历史为模式的。远在乾隆五十七年(一七九二),英王乔治三世遣马尔尼尼伯爵(EarlGeorgeMacartney,1737~1806)使华时,彼即深知清军火器之落后,在军事上非英国之敌手。鸦片战前,英人非但洞悉清军之不足敌,而清政之窳劣,尤为英方所睥睨。因此纵鸦片一项之入侵,便可不战而屈人之兵,把中国变成“印度第二”。西方老辈汉学家阅拙作或将诬为过甚其辞。其实英人之臣服印度又岂有若何通盘计画哉?若辈只是乘势入侵,得寸进尺,终于造成既成事实罢了。其侵华也亦然。鸦片战后,则司马昭之心亦为其血浓于水的自己白种伙伴所共识。

    〈中美望厦条约〉(一八四四)缔结之后,第一任美国驻华公使义华业(CommisionerAlexanderH.Everett)于一八四六年十月抵广州履新,目击英人在华之不择手段,对中国主权恣意侵越,便认为英人有计画要把中国变成“第二印度”而忧心忡忡。义氏并专书呈报美国国务卿及总统,吁请华府联合欧洲其他列强尤其是法俄二国,加以制止。(义华业呈美国务院之报告原件现存美国“国家档案局”。于一八四七年四月十日,发于澳门。)其后历任美使所见皆然。其唯一例外则为第五任美使伯驾(PeterParker)。

    伯驾原为美国传教士,鸦片战前即与鸦片贩有亲密往还。战后为急求深入内地自由传教,而支持英国之积极侵华政策。迨伯驾以六任美使馆代办而升为第五任公使时,竟吁请华府“占领台湾”,始为布肯南总统(JamesBuchanan)所撤职。

    但是英国毕竟是个有修养的帝国主义。鸦片战后不久英政府便深知独吞中国之不易。盖中国为一高度中央集权之统一大帝国,颇难分而治之如英人之御印度也。再者,鸦片战后俄法美诸强亦接踵而至。对弱大中国群起而蚕食之;各分其一杯羹固为势所必至,而一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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