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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从阿富汗来?——二十世纪末福尔摩斯再访台湾
甚至可以讨厌他恨他,但你绝对不能无视于他巨大而且无所不在的存在。

    时间,对这一小群人而言,仿佛并不构成威胁,而且,仿佛还真需要一点时间,我们才有机会看到他们的真正价值和边界。

    讨厌福尔摩斯的人则是退休的骑兵,他在二次世界大战北非战场受过伤,他喜欢黛安娜王妃远胜过查尔斯王子,如今他最大的愿望是到西藏一趟,找寻吉卜林小说中所描述的世界……

    如同正面攻打一座坚固如金汤的城堡一般,要从头一件一件交代福尔摩斯的“功勋”,无疑是太浩瀚不切实际的工程,这里,请容我们倒行逆施一下,借用科学主义者卡尔·波普尔著名的“否认”概念,来看看历史上真正讨厌福尔摩斯的人及其理由。

    在进一步讨论之前,我们可以先把答案给摆这儿:海克拉夫的严厉指控,熟读福尔摩斯小说的人都清楚他的矛头指向哪篇小说或哪个段落,也可以同意并非无的放矢,但绝大部分仍不是真的。

    这直接间接令福尔摩斯独立于所有虚构的古典推理神探之上——他像是真的,有真人的肌理和质感。

    福尔摩斯,当然是真的。

    如此的野趣或说自由,表现在柯南·道尔较圆熟的短篇探案便有着相当醒目的光芒,在福尔摩斯的五十六个探案中,我们会读到,其中有来不及破案的,有无须破案的,亦有说不出来福尔摩斯到底算成功或失败的,甚至还有连构成不构成犯罪都难以说清的,它们不像后代推理小说那么“整齐”,于是也就没有后代推理小说那样削足适履式的矫揉造作——总而言之,它们和人生现实有更稠密更结实的连接,没那么封闭。

    然而,我们此番重看这部《暗红色研究》很容易发现,彼时正为着成功找到新化学试剂而雀跃不已的这名神探,他的首度发言其实并没有如此深沉睿思的况味,而是有点神经兮兮地从实验桌前跳起,冲过来不说,手中还抓着一支试管。“我找到了,我找到了,我发现了一种试剂,只能用血蛋白来沉淀,别的都不行。”——感觉上比较像被卡通化的爱因斯坦疯子科学家。

    我从海上来,带回来航海的二十二颗星。

    三只黑羊人们所想像的精微奥妙;当人们进一步探入基因这个携带遗传密码的小小世界,重新思索生物传种演化的秘密,我们才又一再地惊喜发现,斯密和达尔文的洞察力、穿透力、理论延展力和他们可怕的预言启示能力。

    其实没那么糟糕啦,海克拉夫显然是个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夸张家伙,我这么说并非慑于福尔摩斯的威名,或考虑到事隔一百年难免应该降低标准,我是真的有认为不坏或颇有意思的真心理由。

    这曾经在很长一段时间令很多人上当。

    寻常“一次性使用”、只关心最终凶手是谁的读者,比较不容易发现福尔摩斯阅读玩赏底下的巨大意义,但写小说的推理作家对这点可是知之甚详,福尔摩斯的短篇像一个巨大的罗网,一百年来的古典推理作家放任自己的聪明才智和想像奔驰,定下神来才发现,自己依然在福尔摩斯的掌理范围之中,你会有仰之弥高钻之弥坚的慨叹,当然,你也可能会很生气。

    这里,我引述一篇《读者文摘》的文章前段:

    灿若满天繁星处,会很难想像这居然孕育出长达五千公里的壮阔长江黄河一般。人类历史的先驱一般总是这样子没错,而且想想看,一个从小就知道自己未来会是个伟人,也因此分分秒秒都紧端着伟人架式的人有多虚伪多可怕不是吗?

    柯南·道尔便正好是处于这样“一体两面”环节之人。之前固然有爱伦·坡、威基·柯林斯等先驱,但古典推理的“写法”并未真正定型,和其他小说的边界亦非常模糊,柯南·道尔一方面以他的推理写作才智为后代推理小说铸成发展之路,但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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