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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小说的第一个终点——思考机器凡杜森教授
守法的、规矩的、善良无争的,因此,在早期的推理小说中,我们会看到像这样子不死人的作品,也会在比方说福尔摩斯和布朗神父的探案中看到诸如此类的作品,也就是说,谋杀不是原来推理小说的最大公约数,难题才是。

    问题是,为什么我们通常会习焉不察地混淆这两者呢?可能该怪一开始的爱伦·坡就把这两者搞成一团,让理性难题首度出场就戴着莫格街的谋杀面具。但S.S.范达因敏锐地指出谋杀这一假面的功能,在他的《推理小说二十条法则》之中,他说,推理小说必须得死人才行,因为它要读者花这么大精神和一部小说拼搏斗智,总得提供够分量、够吸引读者不懈注意力的谜团,要怎么收获,先怎么栽,谋杀,以它惊悚骇人的长相,绷紧阅读者的神经,赋予理性难题某种麻解药物般的奇魅色泽。

    也恰恰好从S.S.范达因如此坦诚的告白之中,我们更加清晰地看到并见证我们已知道的事:一、谋杀果然不是原来推理小说的真正核心之物,它毋宁是一种书写技巧的产物,是添加物调味料,是最简便吸引读者的东西;这也就等于说,如果推理小说的理性难题,能漂亮设计到本身就紧紧抓住读者不放,那不用脂粉污颜色也行不是吗?就像、就像福尔摩斯的《红发会》或约瑟芬·铁伊的《法兰柴斯事件》一样;二、S.S.范达因的书写时间又要晚杰克·福翠尔约二十年,正是推理小说从质变到量变的关键性二十年,即使范达因是日后推理小说书写人之中最认真守护纯净理性逻辑的一个,但我们也晓得他的菲洛·凡斯探案悉数是长篇小说,推理小说的核心已从理性难题的设计,过渡到小说的整体书写表现了。

    老实说,S.S.范达因的书写忧虑,也就是一定得下谋杀重药来服侍我们这些不见棺材不掉泪的没耐心读者,是推理小说走到他所在时代的必要反省,而不是一开始就非如此不可。原因很简单:首先,彼时纯净理性谜题尚未开发殆尽、未撞上演化右墙,创新的、精妙的谜题本身就有足够的迫力和魅力;其次,精纯理性谜题和芜杂的感性经验世界从头到尾不兼容,因此它不需要写那么长而且根本就写不了那么长(想想柯南·道尔把福尔摩斯探案放大成长篇的尴尬模样),短篇小说的规模是它适切的装载形式,也几乎就是其极限了,范达因所担心读者得聚精会神动辄拼搏两三百页这种状况根本就还不存在,如此如此,这般这般。

    然而,现实人生多忧多患,好日子跟好梦一般总是短促不留人的。今天,我以为我们都已经晓得了,人的理性之所以珍贵,要我们去强调去守护甚至得集义来培养它繁殖它,那是因为它在我们人身上存量如此稀少而且还极容易流失毁坏;我以为我们也都知道了,逻辑只统治我们实然世界很小很小的弹丸之地,因为它需要太严格的前提条件配合,柏拉图就是清楚意识到这个,才放弃整个世界去打造一个理想国,它需要欧氏几何学那样一块绝对平坦大地,但我们的世界不长成古希腊人以为的那样子,在非欧几何的球面和马鞍面上,三角形的内角和并不守恒等于180°,会大于以及小于180°,并行线很快会相交,不必等到无穷远处,更何况我们的地球其实不是个数学概念的球,地理学者只好就称之为“地球形”,或像书中引用的那样像个橘子,因为它不规则不平坦而且表面起起伏伏有无尽紊乱的孔洞缝隙,是只此一个独特的东西。

    于是,理性难题作为核心的第一波推理小说,很快就抵达尽头了,一如思考机器的神探概念尽头。

    谋杀与诡计的质变<\h3>

    历史不是首次这样子开人玩笑,它是习惯性的如此恶质,凡杜森对于理性逻辑能耐无止无尽的未来瞻望,其实很像秦始皇当年的凌云壮志,他要用无颜色的数字编码来把帝王这个职位自然数无穷数列般一直排下去,结果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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